一、关于“部分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决策”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对中省下达财政专项资金计划需市级再次进行分配的方案纳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二是除保运转、保工资等经常性支出外,凡单项开支在3万元以上(文印费单次单项0.5万元以上)的,需由局党委会集体决策。
二、关于“部分年度预算执行率低下”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出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预算管理业务控制制度》,在“预算执行程序”中明确:按经批准的预算,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编制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资金计划,合理编制用款计划,合理划分支付方式。二级预算单位财务部门根据季度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提醒相关科(股)室加快推进实施预算项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坚持定期通报机关预算资金使用进度,每半年向局党委报告当期预算执行情况。
三、关于“部分年度决算编制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组织开展全系统财务管理能力提升业务培训会,对《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务部门相关预(决)算规定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二是严格按照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行政支出三个会计科目的当年度发生额,规范编制2024年度决算,并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切实做到收支真实、数据准确、内容完整。
四、关于“组织清退各类保证金88.46万元不力”问题整改情况。目前已从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导出会计账务,并与财政部门进行账务核对,拟于近期将相关清退信息进行登报,登报期满后按程序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五、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出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规定执行。二是严格执行《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经办人填报—科室负责人核实—业务分管领导审签—计财科负责人票据审核—财务分管领导审批”的财务审批制度。科室负责人负责财务开支真实性核实,计财科负责票据完整性审核,确保每一笔资金支出真实准确,票据入帐合法合规。对未按相关程序审批、附件不齐的,不予报销入账。三是2025年3月5日,组织无公务卡职工集中办理公务卡,并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相关规定,对公务卡遗失、损坏或者不具备使用公务卡等特殊情况,报销时严格要求按规定附相关情况说明。
六、关于“大额资金支付存在风险”问题整改情况。修订出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收支管理控制制度》,在“加强支付控制”中明确:“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由个人代领单位资金的,需附领取委托等相应情况说明,杜绝出现个人银行账户结算单位资金情况。签发的支付凭证应当进行登记。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审核管理,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当按照公务卡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业务。”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