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个人购买首套普通自住商品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商品住房补助资金发放时间的通告
时间:2017-09-01 10: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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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达州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个人购买首套普通自住商品住房或
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商品住房
补助资金发放时间的通告
〔2017〕第8号
根据达州市主城区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 2017年1月6日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达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延长个人购买首套普通自住商品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商品住房补助资金的通告》的有关事宜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将原申请条件中购房截止时间“2017年12月31日(网签合同时间)”调整为 “2017年9月30日(网签合同时间)”。
二、将原购房补助资金申请受理截止时间“2018年5月31日”调整为“2017年12月20日”。
涉及个人购买首套普通自住商品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商品住房补助资金发放的其他事宜不变。
特此通告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达州市财政局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