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办理一次性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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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及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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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咨询电话:0818-2531096,0818-2185850,0818-2523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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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窗口 |
达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A区2号高效办成一件事专窗,2楼C区工程建设项目无差别受理 105号窗口、106号窗口、107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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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8)宾馆、酒店、垃圾中转站、粪便处理场、屠宰场、养殖场、农贸市场等; (9)机动车清洗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和混凝土制品场等; (10)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处置单位签订的合同)。 (7)--(10)是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临时)申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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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及要求 |
见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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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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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方式 |
现场领取 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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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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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告知情形 |
1.电话咨询告知:简单事项口头一次性告知,相对复杂事项,按书面一次性告知内容,以电子档的形式推送给咨询人; 2.现场咨询告知:按上述内容一次性书面告知; 3.现场办理告知:对符合规定条件能即时办理的必须立即办理;对申请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无法受理的,应现场一次性书面告知咨询事项的所需资料等。 4.缺损材料告知: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按补齐补正材料的规范一次性书面告知; 5.办理完结告知:申请人办理完成后,窗口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并告知证照有效期、年审时间等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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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电话 |
达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长热线):0818--12345 |
附件1
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
办理事项
(一)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国家要求办理事项: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4.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建筑垃圾产生核准首次申请);
5.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临时)。
(二)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四川拓展办理事项:
安全施工措施备案。
服务范围
我市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不含本数)并且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不含本数)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服务对象
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服务范围内的建设单位。
行使层级
市、县级。
申请材料
见附件2。有关材料符合减免举措清单规定情形的,各事项审批部门不得硬性要求建设单位上传或提交该项材料。
办理渠道
(一)线上渠道。通过登录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办理专区办理。
(二)线下渠道。通过属地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由工作人员指导协助办理。
办理流程
(一)业务申请。建设单位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办理专区,根据提示选择所要办理的一项或多项审批事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等3类事项合并办理,作为一个整体事项,且为必选项),系统自动生成对应的一张表单,填写表单、勾选确认附表内容并上传相关材料即完成申请。
(二)业务办理。完成线上申请后,各事项审批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线上出具办理意见。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或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部门应当场或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业务反馈。各审批事项办结后,系统自动将相关信息反馈至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办理专区,供建设单位查询领取全部办理结果或自行打印电子证照。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监督评价
申请人通过线上线下双渠道对办理过程、办理结果、办事体验等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建议,反映问题由对应业务部门限期核实、整改反馈。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2523182,2531096,2185850。
监督电话
投诉电话:0818-12345。
附件2
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材料减免举措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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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审批事项 |
申请提交材料 |
是否减免 |
主要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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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
免 |
线上自动生成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申请表单,申请人一次填写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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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
免 |
系统自动获取,如信息不全则需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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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免 |
系统自动获取,如信息不全则需提交 |
||
|
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承诺书 |
免 |
线上自动生成法律责任义务告知承诺书,作为“一件事”申请表单附表,申请人点击确认即可 |
||
|
施工合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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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
免 |
线上自动生成法律责任义务告知承诺书,作为“一件事”申请表单附表,申请人点击确认即可 |
||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
免 |
系统自动获取,如信息不全则需提交 |
||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监登记书 |
免 |
线上自动生成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申请表单,申请人一次填写即可 |
||
|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表 |
免 |
线上自动生成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申请表单,申请人一次填写即可 |
||
|
2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监登记书 |
免 |
线上自动生成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申请表单,申请人一次填写即可 |
|
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
否 |
|||
|
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员基本信息表 |
免 |
线上自动生成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申请表单,申请人一次填写即可 |
||
|
五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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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
免 |
系统自动获取,如信息不全则需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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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安全施工措施备案 |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
否 |
|
|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免 |
线上自动生成清单,作为“一件事”申请表单附表,申请人点击勾选即可 |
||
|
安全生产条件现场踏勘申请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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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防护措施费支付计划 |
否 |
|||
|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表 |
免 |
线上自动生成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申请表单,申请人一次填写即可 |
||
|
4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
免 |
线上自动生成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申请表单,申请人一次填写即可 |
|
消防设计文件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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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
免 |
系统自动获取,如信息不全则需提交 |
||
|
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批准文件 |
免 |
系统自动获取,如信息不全则需提交 |
||
|
5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建筑垃圾产生核准首次申请) |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产生)申请书 |
免 |
线上自动生成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申请表单,申请人一次填写即可 |
|
与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 |
否 |
|||
|
与建筑垃圾处置单位签订的合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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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垃圾产生信息表(产生种类、数量、周期等) |
免 |
线上自动生成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申请表单,申请人一次填写即可 |
||
|
材料真实有效性承诺函 |
免 |
线上自动生成法律责任义务告知承诺书,作为“一件事”申请表单附表,申请人点击确认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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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临时) |
排水许可申请表 |
免 |
线上自动生成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申请表单,申请人一次填写即可 |
|
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雨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等材料 |
否 |
|||
|
隐蔽工程竣工报告或相关书面承诺书 |
免 |
线上自动生成法律责任义务告知承诺书,作为“一件事”申请表单附表,申请人如作承诺,点击确认即可 |
||
|
排水水质检测报告或相关书面承诺书 |
免 |
线上自动生成法律责任义务告知承诺书,作为“一件事”申请表单附表,申请人如作承诺,点击确认即可 |
||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 |
否 |
|||
|
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有关材料 |
否 |
附件3
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申请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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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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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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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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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 代表人 |
姓名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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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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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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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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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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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工程所属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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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 |
#建设规模/ 工程简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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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批复机关 |
#立项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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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批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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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长度 (平方米/米) |
地上(平方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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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平方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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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 |
施工合同价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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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期 |
天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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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投资性质 |
□国内资金□政府财政投资□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 □非国有投资□国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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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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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用途 |
根据提示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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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性质 |
□新建□改建□扩建□恢复□迁建□拆除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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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新建装配式建筑□新建非装配式建筑□拆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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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率(%) |
重点工程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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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字段可根据已有信息实现系统智能预填;如信息不全,则申请人手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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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单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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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单体编码 |
建筑名称 |
工程类别 |
结构 类型 |
地基基础类型 |
使用性质 |
耐火等级 |
层数 |
高度(m) |
长度(m)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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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 |
地下 |
地上 |
地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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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建筑工程类别包括:商品住宅、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棚户区改造工程、危旧房改造工程、城中村改造工程、宿舍类建筑、办公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商业建筑、居民服务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卫生建筑、民政建筑、科研建筑、人防建筑、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其他。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别包括:供水工程、燃气工程、集中供热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道路桥梁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排水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容环境卫生、其他。3.房屋建筑结构类型包括:砌体结构、砖混结构、底框结构、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剪力墙结构、板柱-剪力墙结构、短肢墙剪力墙结构、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框-筒体结构、筒中筒结构、异型柱框架结构、复杂高层结构、混合结构、钢结构、排架结构、木结构、其他。4.市政基础设施结构类型包括:梁式桥、拱式桥、斜拉桥、钢构桥、悬索桥、组合体系桥、沥青混凝土+二灰结石、沥青混凝土+水稳碎石、水泥混凝土+二灰结石、水泥混凝土+水稳碎石、钢筋混凝土挡墙、块石挡墙、其他。5.地基基础类型包括:天然地基、复合地基、桩基础、条基、筏板基础、独立基础、箱型基础、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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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责任主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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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单位 |
名称 |
项目 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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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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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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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资格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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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单位 |
名称 |
项目 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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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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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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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资格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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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单位(含总包、专业承包) |
名称 |
项目 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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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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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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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资格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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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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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 单位 |
名称 |
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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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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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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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资格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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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总承包单位 |
名称 |
□ 项目 经理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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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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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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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资格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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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环节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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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用地批准证书编号 |
核发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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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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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书编号 |
核发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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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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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书编号 |
核发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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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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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编号 |
审查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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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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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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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编号 |
施工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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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收讫回执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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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监督主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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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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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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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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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施工员 |
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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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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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单位质量员 |
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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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称证 |
|||||||||||||||||||||||||||||||
|
□施工单位材料员 |
身份证 |
||||||||||||||||||||||||||||||
|
职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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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单位试验员 |
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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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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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单位专职安管人员(按规模配备) |
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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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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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申请事项情况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临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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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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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消防设计 |
□是 □否 |
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采取加强性消防设计措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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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建设工程情形 |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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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类别 |
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和座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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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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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服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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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饰装修 |
装修部位 |
□顶棚 □墙面 □地面 □隔断 □固定家具 □装饰织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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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修面积(m2) |
装修所在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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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变用途 |
使用性质 |
原有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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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保温 |
材料类别 |
□A □B1 □B2 |
保温所在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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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温部位 |
保温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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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设施及其他 |
□室内消火栓系统 □室外消火栓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 □其他灭火系统 □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应急照明 □防烟排烟系统 □消防电梯 □灭火器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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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设计单位一栏与各方责任主体信息中设计单位信息不一致时需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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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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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建筑面积/ 拆除面积(万㎡) |
地下平均挖深(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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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阶段 |
□地基与基础工程 □主体结构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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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垃圾产生周期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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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垃圾产生类型及产生量 |
处置场所、处置方式及处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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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渣土产生量(t) |
其他项目土方平衡 t 无害化处置t 资源化利用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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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场所 (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需填写) |
核准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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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泥浆产生量(t) |
无害化处置t 资源化利用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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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场所 (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需填写) |
核准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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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垃圾产生量(t) |
无害化处置t 资源化利用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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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场所 (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需填写) |
核准证号 |
||||||||||||||||||||||||||||||
|
装修垃圾产生量(t) |
无害化处置t 资源化利用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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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场所 (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需填写) |
核准证号 |
||||||||||||||||||||||||||||||
|
拆除垃圾产生量(t)(拆除工程填写) |
无害化处置t 资源化利用t |
||||||||||||||||||||||||||||||
|
处置场所 (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需填写) |
核准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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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单位(一个项目可填写多个单位) |
核准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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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车辆车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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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路线 |
起点:;途经点:;终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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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运输周期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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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临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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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水地点 |
污水排放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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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水预处理
|
□沉淀池□格栅池□隔油池□生物反应设施□消毒设备□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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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临时许可证有效期为批准的施工时限内,工程完工后需申办正式许可证。 2.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为产生阶段核准。 |
||||||||||||||||||||||||||||||
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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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
|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如涉及请在括号里打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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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坑工程 |
口 |
|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口 |
|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口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口 |
|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口 |
|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口 |
|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口 |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口 |
|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口 |
|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
口 |
|
3.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口 |
|
(四)脚手架工程 |
口 |
|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
口 |
|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
口 |
|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口 |
|
4.高处作业吊篮。 |
口 |
|
5. 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
口 |
|
6.异型脚手架工程。 |
口 |
|
(五)拆除工程 |
口 |
|
1.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口 |
|
(六)暗挖工程 |
口 |
|
1.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口 |
|
(七)其它 |
口 |
|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口 |
|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口 |
|
3.人工挖孔桩工程。 |
口 |
|
4.水下作业工程。 |
口 |
|
5.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
口 |
|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口 |
|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如涉及请在括号里打勾 √) |
|
|
(一)深基坑工程 |
口 |
|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口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口 |
|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口 |
|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
口 |
|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
口 |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口 |
|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口 |
|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口 |
|
(四)脚手架工程 |
口 |
|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口 |
|
2.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
口 |
|
3.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口 |
|
(五)拆除工程 |
口 |
|
1.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
口 |
|
2.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
口 |
|
(六)暗挖工程 |
口 |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口 |
|
(七)其它 |
口 |
|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口 |
|
2.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口 |
|
3.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
口 |
|
4.水下作业工程。 |
口 |
|
5.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
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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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口 |
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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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义务告知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 1.本次申请填写内容和系统上传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2.所有单位资质(含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满足本工程建设规模要求。 3.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4.本项目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并已制定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已落实到人。 5.必须招标项目已按规定完成招标,无规避招投标、肢解发包等行为。 6.严格遵守法律和行业规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义务,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建筑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等相关工作,建设过程中自觉接受行政许可机关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虚假承诺,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公章) 时 间 |
附件4
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川公网安备5117020200023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