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行业协会:
现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建安委发〔2025〕69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务必高度重视。工程款支付担保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规范建设单位支付行为、防范化解工程拖欠、保障施工企业及农民工合法权益具有关键作用。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推广应用,全面督促辖区内在建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深入企业、在建工地等一线,通过科普讲座、宣传手册、张贴告示、播放视频等多种形式,精准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加强正面舆论引导,提升建筑市场主体对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认知度与接受度,推动主动应用,切实发挥其防范化解工程风险的核心作用。
三、加强日常监督。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将工程款支付担保纳入常态化监管范畴,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对未依法提供担保的建设单位,依法依规严肃处置,采取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项目停工等措施;对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及时移交违法线索,依法从严查处,确保政策要求落地见效。
附件: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6日

川公网安备5117020200023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