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委党校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法纪教育基地项目
时间:2017-06-14 09: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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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选字第(2017)19号
建设项目名称:达州市委党校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法纪教育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达州市代建管理中心
项目依据:达市规址核(2017)第18号
建设项目拟选位置:西外莲花湖ⅢB9-1地块
拟 用 地 面 积:/
拟 建 设 规 模:/
附图及附件名称: /
达市规址核(2017)第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查,本用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书。
核发机关:达州市城乡规划局
日 期: 二〇一七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