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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山山前路东段及塔石路2号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时间:2017-06-05 09:57:54 来源: 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凤凰山山前路东段及塔石路二号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及结论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简述

1)项目名称:凤凰山山前路东段及塔石路二号桥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达州市凤凰山山前道路东段工程(凤凰池黄桷树-汉渝公路);东段工程支线段(龙凤半山嘉苑西侧);塔石路二号桥工程(龙泉路体育中心北大门-陵园路)

4)项目总投资:52749.39万元
    5)主要建设内容:凤凰山山前道路东段工程主线起点在凤凰池黄桷树附近与西段工程连接,终点至汉渝公路,设平面交叉口与汉渝公路相接,长2686.127m,宽9.5m,为新建工程;东段工程支线段在龙凤半山嘉苑西侧新建支线,支线长694.713米,为新建工程;塔石路二号桥工程西侧起于龙泉路体育中心北大门,上跨塔石路,经迎宾园小区及达州市长线分局北侧,在通川区殡仪馆旁接现状陵园路。全长约225米,接线长331.608米。工程内容包括以上各道路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以及道路附属工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由于基础开挖、基础建设和绿化等工程施工产生废水、废气、噪声、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

2、营运期

营运期主要是交通引起的噪声、汽车尾气等环境问题。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施工期拟采取的污染措施及防治对策

1、废气

1)施工扬尘

在整个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通过采取封闭施工现场、采用安全网、定期对地面洒水、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利用现有的村道,路面硬化、自卸车和垃圾运输车等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出场前一律清洗轮胎、用毡布覆盖,并且在施工区出口设置防尘飞扬垫等一系列措施,大大减少了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机械废气

施工期间,使用机动车运送原材料、设备和建筑机械等设备的运转,均会排放一定量的机械废气,其特点是排放量小,属间断性排放,加之项目施工场地扩散条件良好,能够达标排放。

2、废水

项目施工期施工污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本项目就近租用当地民房作施工营地。对施工人员产生的粪便污水和餐饮污水分别收集,其中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供附近村民农用,餐饮洗涤污水可利用现有民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3、噪声

施工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组织方案,禁止夜间施工,午间休息时段不得开启;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设备和施工机械,合理布局施工平面布置图和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进行控制,并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等治理措施,可有效防止发生噪声扰民现象出现。

4、固废

施工期间将有大量砂石、水泥、砖瓦、木材等各种建筑材料通过分类收集回用以及将不能回用的废弃物应妥善堆放、及时处理,并运送到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在外运的建筑垃圾时采用用毡布覆盖、不允许超载等,则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二)营运期拟采取的污染措施及防治对策

1、噪声

①从环保角度指导、协调及完善沿线待开发的用地区域性详规,从规划角度调整沿线待开发用地的合理布局。在道路两侧预留一定宽度的道路缓冲区,避免交通噪声对区域声环境产生影响。

②加强交通管理,避免因交通拥堵而造成噪声超标,加强车辆噪声监测,控制噪声超标车辆上路。

③加强对夜间车辆的管理,禁止车辆超速行驶。

2、汽车尾气排放与治理

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同时,项目所经地区植被茂盛,道路两侧树林,亦具有较好的空气净化效果。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达州市凤凰山山前道路工程的建设,符合当地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道路沿线无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分布,区域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保护地区,生态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周围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项目建设对改善当地的生活环境,加速当地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构造,加快城镇建设的步伐,是十分有益的。项目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噪声、固废和对生态的破坏,运营期主要为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的污染。项目为城市道路建设,严禁危化品车辆通过。建设单位只要完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或消除。故本次评价认为,拟建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为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群众,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等。本次公众意见主要调查公众对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的了解,对公路建设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的认识,对本项目环保方面的要求与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此外,任何单位或个人欲查阅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也可采取相同方式,联系方式如下。

(一)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凤凰大道376号

联系人:符女士

电话:0818-2143770

邮编:635000

(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嘉盛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盛大国际3栋

联系人:梅工
电话:13568914460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给我们,非常感谢您的支持! 

建设单位: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评单位:四川嘉盛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