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川建审函〔2026〕344号)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业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管,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6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本次核查对象为我市审批核发资质的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企业、施工劳务资质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其中,重点核查以下企业:
(一)发生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转包、违法分包、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在资质申请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二)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取得资质的企业;
(三)聘用的职业资格人员被撤销或者吊销注册的企业;
(四)聘用一年内变更注册单位2次及以上的职业资格人员的企业;
(五)其他应当重点核查的企业。
二、核查内容
依据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以及实施意见,核查建筑业企业的注册人员数量及专业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对无注册人员要求的,按照资质标准要求核查企业职称人员的人数、专业等是否符合。
三、核查工作安排
(一)资料核查阶段。被核查企业应在自接到核查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严格对照对应资质类别职称人员标准,将资料(详见附件)提交至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接受现场核查。被核查企业存在提供虚假资料、职称人员配置不满足资质标准、逾期未报送核查资料等情形的,本次动态核查结果判定为不合格。
(二)“资质异常”标注。由开展核查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资质异常”标注及取消标注。经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将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上标注“资质异常”,并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
(三)异常标注整改销号。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应当在作出标注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企业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在“动态核查”模块的“动态核查列表”中提交整改申请及资料,并将相关资料报送至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接受现场复核。经复核符合资质标准的,取消“资质异常”标注。
(四)集中公示。省平台上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在3个月整改期满后经复核仍不符合资质标准的,由作出标注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省平台上集中公示。
四、核查结果应用
(一)重点监管。对被标注“资质异常 ” 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转包、违法分包、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在资质申请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对上述企业承揽的工程项目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增加检查频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处理。
(二)限制许可。企业处于“资质异常”标注期间,不得申请除注销外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许可事项。
(三)审慎选择。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在工程招标投标、直接发包、专业分包、政府采购等活动中,根据工程项目所需资质,审慎选择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承揽工程,选择入川企业应结合其注册地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审慎考虑。
五、核查工作要求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开展市本级核发资质的动态核查工作,即日起至11月底开展3批次动态核查,每批次抽查30家企业。万源市、宣汉县、渠县、大竹县、开江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本级核发资质企业的动态核查工作,请于2026年11月20日前,将本地区2026年度核查工作情况(含核查批次、企业数量、标注及整改情况等)书面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0818-2160356
地址: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206办公室(建筑业管理科)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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