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审查意见的通告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5〕870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川建审发〔2015〕740号)要求,我局组织专业人员对以下申请资质换证的建筑业企业进行了审查。现予以公示。
拟同意企业资质换证:
宣汉县城镇污水治理公司 资质: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三级资质
对审查意见有疑议的,企业可以提出书面申述材料。申述材料请于2016年3月3日前按申请资质渠道报我局建筑业科,逾期不予受理。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出详细证明材料,举报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和留下联系电话。
本公示仅为我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各企业警惕不法人员借资质审查审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联系地址:达州市通川区兴隆街建设大厦
邮 编:635000
联系电话:(0818)2128839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0一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