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初审意见的公示
时间:2011-12-26 11: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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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建设部令第134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开展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川建勘设科发[2011]426号)文件精神,我厅对四川中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52家单位申报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资料进行了初审。现通过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www.scjst.gov.cn/)公示初审意见。
企业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11年12月30日截止)内提出书面申诉报告,通过原审核部门审核后报给我们,逾期视为无异议,并不予受理。
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情况举报或疑议,需提请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实处理的,请提出详细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个人举报的应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或邮寄至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崔红宇
电话:028-85592279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
邮编:610041
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