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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立即行动   抓好当前防汛救灾
时间:2015-06-26 08:22:37 来源: 阅读:
    自6月22日晚开始,全市普降暴雨和大雨,市住建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6月25日,向各县(市、区)住建局、经开区住建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印发了《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切实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

    一是强化防汛救灾责任。各县(市、区)住建局、经开区住建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汛期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深刻吸取近年来因自然灾害引发灾害的教训,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汛期防灾减灾工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迅速组织力量深入灾区,全力开展救灾工作。

    二是开展房屋安全排查。各县(市、区)住建局、经开区住建局、局机关相关科室、直属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房屋的使用安全。加强对易积水区域的防范,对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制定必要的应急预索,配合有关部门随时做好有关人员的撤离转移工作。做好农房安全排查,各县(市、区)住建局、经开区住建局要抽调力量,严密组织,组成农村损毁房屋灾情调查核实组,分片包点,深入实地,逐家逐户摸清受灾群众房屋的具体损毁情况,特别是要把这次洪灾被损毁的农房,包括全垮塌户、部分垮塌户、被损毁成危房的户数等情况准确摸清,分门别类,造册登记,建档建卡,要组织力量对已经受到损毁,但目前暂未倒塌的房屋逐一进行鉴定,对确认不能居住的,要协助当地政府及时将住户撤离,妥善安置,确保住户安全。市住建局成立了住建系统抗洪救灾检查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将于6月26日到各县市住建检查指导抗洪救灾工作。

    三是确保市政基础设施运行安全。各县(市、区)住建局、经开区住建局、局机关相关科室、直属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状况的检查,落实城市供水、排水、供气、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要对易受洪水侵袭、雨水浸泡的道路、桥涵和其他市政设施及时进行检查和恢复,特别要防止桥涵及地下通道雨水倒灌。要加强排水井、地下排水管线和城市内河的疏通和维护,全面检修排涝泵站及机电设备,保障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转。要加强对原水、水厂出厂水水质的检测,防止发生供水水质事故。提前做好城市古树名木、行道树及公园绿地内高大乔木安全检查工作,防止汛期内树倒伤人事件的发生。要对城市公园绿地内河塘水系及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提高公园绿好防洪排涝能力。

    四是强化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各县(市、区)住建局、经开区住建局、机关相关科室、直属相关单位把预防深基坑坍塌、建筑边坡垮塌、围墙倒塌作为监控重点,加强对地处山坡、邻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和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临时围墙的安全检查,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和隐患治理,督促施工单位对存在隐患的高空设施、超重机械、脚手架、临时工棚等进行有效的加固或必要的拆除。要严密关注极端天气对深基坑、管沟(槽)和起重吊装、高空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撤离人员和停止相关作业。

    五是抓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各县(市、区)住建局、经开区住建局要加强与气象、国土资源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联动,及时了解和掌握灾害预报信息,提高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不得出现脱岗、离岗、代岗现象。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收集、跟踪和核实灾情,确保灾情数据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对迟报、漏报、瞒报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