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2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开展了专项巡察。2021年5月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面反馈了专项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巡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
1.市住建局党委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协调有差距
问题表现:市住建局党委对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问题涉及该局配合整改问题未细化整改措施。市住建局直接接受省市专项巡察,负责制定整改方案、报送整改情况。由于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和整改问题的属地管理等发生变化,有的问题市住建局没有具体负责整改,市住建局对此类问题的整改没有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整改情况:局党委班子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一是抓班子,突出主体责任。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工作,又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局党委认真执行民主中制,定期组织召开党委会议、中心组学习会、局长办公会议、民主生活会(截至7月底,召开中心学习会7次,党委会22次,民主生活会2次),真正做到了集体决策、民主议事、政务公开。通过严格的政治生活,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学习和生活中能够自觉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世界观的改造,坚定理想信念,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带头改进作风。二是抓落实,突出举措有力。强化责任分工,通过党委会研究领导分工,分管领导按层级负责,真正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责任体系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实行领导挂包联系制度。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除联系一个支部外,还对重点项目建设、物业小区、建筑企业和在建工地进行挂包。通过日常走访调查、检查考评等方式,有效指导和促进了联系支部和挂包项目的有效落实和推进。同时,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在干部提拔、发展党员等环节实施阳光操作和透明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三是抓管理,突出制度建设。为加强系统政风行风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改善住建形象,制定《住建形象大提升实施方案》、《监管水平大提升实施方案》、《机关工作效能大提升实施方案》、《综合素质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四大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和《住建系统督察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挂帅,机关党委书记牵头,局系统二名四级调研员和一名正县级干部具体负责的督查小组,不定期对局党委安排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察,并进行通报,强化工作落实。
2.房产领域和物业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虽已完成阶段性整改,但离群众所盼仍有差距。
问题表现:2020年1-12月,市住建局办理住房领域信访件79件、物业信访件2件,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遗留问题容积率信访件4件、办证难信访件34件。物业质量不高导致物业收费仍然难,如巡视巡察中点名提到的金兰小区收费率在整改后也仅有62%。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处遗办的统一安排,对已研究的8批次涉及住建的遗留问题按程序进行办理。同时注重加强对房产领域遗留问题处置的调度,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强大合力,联动推动问题解决。二是持续强力抓好对房产领域的监管,持续深入推进房地产领域乱点乱象整治工作,从规划设计、施工、销售、验收、交房等多个方面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房产领域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闭环监管的通知》。三是着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严格按照“达州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监督考核暂行办法”从秩序维护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参与创建工作、服务行为、服务效果等方面对物业服务小区及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全方位的考核。继续健全物业服务工作联络机制,定期召开三区主管部门、市物业协会参与的物业服务联席会,及时研判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针对有效的措施。四是运用好“达州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曝光台”。科学运用“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五维一体的监督大平台,强力推进物业服务水平提升。五是积极宣传引导。通过“进小区解民生之忧”等物业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物业的强大作用,对物业缴费进行正面宣传,科学引导业主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提高物业缴费率。必要时,将恶意拖欠物业费的公职人员名单提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按公务员诚信管理的相关规定督促其主动缴纳物业费。
3.存在工作作风不实的现象
问题表现:如省市专项巡察反馈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畅”的问题。2019年11月,全市污水处理的运维管理职责已划到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在2020年11月13日才向市城管局去函提请加强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整改情况:我局迅速行动,立即组织,庚即制定整改措施,坚持行动统一到措施中,为切实解决乡镇生活污水运营管理问题,从2021年初到现在,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场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办理乡镇生活污水设施竣工验收的通知》等文件,召开了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2021-2023年)推进工作部署会,多次组织和参与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明察暗访工作,并针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发出提示函和督办函,多次与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会商、研究和解决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中的问题。
从前期调查情况看,我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功能基本覆盖,各地已经或正在与第三方公司合作,确保设施专业化运维,同时,为做好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后半篇文章,各地以污水垃圾“新三推”为抓手,正加快入户支管建设,有效提升生活污水收集率,确保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应处尽处。
二、巡视巡察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关于省市专项巡察反馈的“没有及时推进市污水治理站和市检测中心合并改制工作,对出现的问题主动研究不够,消极地采取拖字诀”问题整改不到位
问题表现:市住建局整改方案明确2020年12月底完成整改。截至目前仅完成了市检测中心清产核资,但欠缴职工2015年至2017年度五险一金、欠发目标绩效考核奖、欠付解聘人员经济补偿金等问题仍未解决,现有职工43人仅分流1人(原派送7人到城投公司工作,其中6人已返回市检测中心),人员分流停滞。
整改情况:一是正在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单位对接,逐步解决欠缴职工2015年至2017年度五险一金、欠发目标绩效考核奖、欠付解聘人员经济补偿金等问题。二是已与编办对接,现省上还没有启动改革事项,待省上启动后,结合全省事业单位的改革一并启动检测中心改制工作。
三、巡视巡察需持续整改事项
1.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达州问题配合整改事项:“住房领域突出问题久拖不决”、“漠视群众利益,机械作为”中的“个别安置房屋偷工减料”的问题。
问题表现:对于“住房领域突出问题久拖不决”的问题。市住建局配合市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6批次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排查工作,43个未办证楼盘纳入了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问题进行处置,截至2020年12月18日,涉及市住建局办理的相关事项已完成38件,正在办理5件。长达10年以上的12个历史遗留问题已化解9个,涉及市住建局办理相关事项的问题还有3个(红谷地门市、吴家岩安置房、南滨广场)正在解决中。
推进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我市房产开发项目建设,强化项目日常监管,从“设计、施工、验收、销售”等方面,实行对房产开发项目闭环监管,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确保按合同约定如期交房。二是持续加强对预售资金的监管,不定期开展预售资金使用检查,建立预售资金核查台账,实时更新记录,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现违规骗取预售资金、抽逃资金、资金外流等情况而影响项目建设。运用好信用信息管理手段,对接市发改部门对其实行联合惩戒。
问题表现:对于“个别安置房屋偷工减料”的问题。截止2020年12月18日,西南职教园安置房第10、11栋(共46套房屋)已签订整改补偿协议36套,还有10套安置房因房主提出的赔偿要求过高,未达成整改补偿协议,相关部门仍在努力推进此项工作。
推进情况:一是加强工作调度。除日常联系外,局分管领导亲自调度,组织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等人召开专题会议,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方案。二是督促工作落实。截止7月底,已完成5套安置房整改,剩余3户5套因业主提出过高补偿要求或无理要求尚未达成协议,已督促国资公司加强问题处理力度;三是加强监管。拟建立达州市“智慧住建”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通过智慧化的监管手段,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建成后的智慧平台可实现施工现场、商砼、材料检测等方面全过程留痕监管,可远程进行智慧管理、智慧处置,实现24小时全方位监管,实现监测、预警、处置自动完成,进而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目前,市政府已批示,待市大数据管理局进行必要性和现实性论证。
2.省市专项巡察反馈市住建局的“房地产领域社会稳定风险较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够”问题。
问题表现:巡察反馈意见中点名提到的十里水街项目(未竣工验收违规交房)由通川区人民政府负责,金兰生活广场和西金大厦2个项目(烂尾多年)已纳入市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进行处置,大竹县桓源尚城和金东阁2个项目(烂尾多年)由大竹县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处理。截至目前,中心城区滨江明珠、新世纪商住楼等17件遗留问题已办结15件,剩余通川区粮食职工家属楼、凤翎锦绣2件正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调整规划方案。
推进情况:牢固树立“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中心”的政治站位,全面打好规范化解房地产社会风险攻坚战。一是建立健全房地产领域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制度,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召开房地产领域风险联席会定期对全市房产领域社会稳定风险、行业监管等方面进行研判,提出科学有效的措施,压紧压实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完成。二是强化房地产行业监管,以现场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搭建政企沟通平台,通过面对面的方式,了解企业,支持企业,增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提升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履约意识和履约能力。三是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闭环监管,加强“设计、施工、验收、销售”等方面的监管,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确保按合同约定如期交房。四是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强化房地产流入资金管控,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重点整治消费贷资金等违规购房行为,合理控制房地产贷款占比。防范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保持个贷率在85%左右的合理区间。四是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不定期开展预售资金使用检查,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现违规骗取预售资金、抽逃资金、资金外用等情况,影响项目建设,避免不能按期交房情况的发生。五是加强政策宣传和法治宣传,提升购房业主的法律维权意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时交房的行为,依法提起司法诉讼,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六是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于房产日常监管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13982809894;邮政地址:达州市通川区凤凰大道376号;电子邮箱:895194670qq.com
中共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