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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行业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
时间:2019-02-20 16:15:01 来源: 阅读:
   为彻底摸清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物业服务管理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12335”发展战略,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提高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为根本,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物业服务行为,整治物业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物业服务市场和发展环境,规范物业服务标准,努力构建业务完备、服务优质、竞争有序、管理规范的物业服务业新体系,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和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物业服务区域内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违章搭建、违规装修、破坏公共绿地、无序停车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物业服务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

    二、工作原则

   (一)市上统筹,辖区负责。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统筹安排,市中心城区要牢固树立“物业服务一盘棋”思想,坚持辖区负责,整体推进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行业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二)彻底排查,不留死角。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以企业自查和主管部门排查相结合,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企业自身和所服务物业区域进行全面彻底自查,坚决不留死角。通川区、达川区、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市房管局要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和重点督查,防止走过场。

   (三)统一标准,全面规范。在本次活动中,对各物业区域的自查检查、问卷调查统一标准,对大排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认真调研,站在群众的角度看问题,找出问题的根源性症结,统一物业规范和标准,建章立制全面规范,基本消除顽疾和短板。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2月13日—2月17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行动,制定本辖区或本企业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全员发动,全面开展工作。通川区、达川区、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市房管局要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并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宣传。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9年2月18日—2月28日。

    1.排查范围: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执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和有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管理的物业区域。

    2.排查方式:通过自查、走访调查、座谈、问卷调查、电话举报投诉等多种形式,全面排查梳理物业服务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通川区、达川区、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市房管局务必于在3月1日前将排查情况分类汇总后上报市住建局。

   (三)整治规范阶段,2019年3月1日—5月31日。对大排查收集的问题进行分类分析,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分类制定整改专项工作方案,出台统一的固化标准,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逐项整治落地见效。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主动作为,建立各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针对性措施、完成时限。对属于物业服务企业的问题,要认真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按“立即解决、限期解决、分期解决、政策限制”4种方式进行甄别;对不属于物业服务企业的问题,要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正向引导,要会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分析问题,以主动积极的姿态协助业主与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联系解决问题,要让业主感受到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业主上的主动作为和辛勤劳动,赢得业主的理解支持,营造社区和谐的氛围。

   (四)检查总结阶段,2019年6月1日—6月30日。市住建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辖区在本次活动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成果进行检查,总结活动全面开展情况,并及时查漏补缺。通川区、达川区、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市房管局于5月31日前上报本次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

   (五)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7月1日—7月31日。加大督查巡查力度,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区域巩固整治成果,推进物业服务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行业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张玉华同志任组长,沈明华同志、何峰同志任副组长,市住建局房产科、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通川区、达川区、经开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次活动的统筹协调、制度及标准的审定、重大问题的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房管局,何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龚云、赵良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问题的收集、分类、分析、拟定物业服务标准、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

   (二)加强宣传发动。要通过达州电视台、达州日报、达州晚报、门户网站多渠道进行广泛宣传,既充分宣传本次活动意义和活动情况,营造浓厚的大排查大整治氛围,又要对物业服务企业应尽职责和所做工作进行正面宣传,同时对本次活动中工作不力或走过场、排查出问题不及时进行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企业信用分值。通过媒体的正面宣传引导和批评指正,全面促进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水平的提升,加大广大市民对物业服务的理解支持,融洽市民、物业、政府三者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督导检查。通川区、达川区、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市房管局要加大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物业服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重点问题要重点跟踪督促整治。市住建局将安排督查组,对通川区、达川区、经开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确保整治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四)加强结果应用。对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中建立的规章制度,要严格落实;对处理各类问题形成的经验,要予以广泛推广,以提升行业整体水平。对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中工作不力或走过场、排查出问题不及时进行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在行业内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并扣减信用分值,同时停止其参加招投标资格;对拒不排查、拒不整治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