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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30 18:16:25 来源: 阅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厂(站)运行稳定正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要求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规划引领、厂网同步、建管一体、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以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善、管网配套、在线监测、运行稳定为目标,加强日常管理维护,保障运营经费,严格绩效付费,科学考核监督,建立健全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长效机制。县域范围内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原则上采用打捆招标或委托方式确定一家符合条件的运营主体,因历史原因存在多个运营主体的,应逐步依法依规调整到位。

二、完善运行机制

(一)明确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含达州高新区、达州经开区,下同)对所辖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负主体责任,要确定行业主管部门并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强化厂(站)的统筹管理和技术指导,切实提高运行效率。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运营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确保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厂(站)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全市已建成并投入运行(试运行)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要及时向市城管执法局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备,并实行月报告制度。市城管执法局要加强对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二)强化专业管理。各县(市、区)对建成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要实行专业化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各运营单位要严格遵照国家行业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2011)、《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和《四川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技术导则(试行)》,提升污水处理技术和运营管理能力,做好运行管理工作。

(三)完善监管设施。全市所有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要在202110月底前完成流量计安装。设计能力500吨(含)以上的,要在202110月底前完成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设计能力500吨以下的,要在202112月底前完成工况在线监测设备安装。202212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完善以县级为基本单元的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其信息与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共享。

(四)完善保障机制。各县(市、区)要将由政府负担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同步建立财政支持、使用者付费、争取上级资金扶持等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对集中供水的乡镇,依法依规收取污水处理费。排污单位或个人缴纳的污水处理费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款专用。财政部门要制定污水处理费的管理制度,完善收缴、核定、拨付机制。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宣传引导,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牵头研究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机制,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污水处理收费工作落实,2021年力争达到30%以上,2022年实现污水处理收费100%的目标。

三、加强维护管理

(一)加强污水收集管网运行维护。各县(市、区)要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推进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19号)要求,抓紧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争2023年底完成312公里污水管网新建和改造任务。要编制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安全运行及维护方案,明确管道、检查井和排放口等部位的巡查周期和维护要求,及时解决淤堵、损坏、泄漏、溢流等问题,提高设施维护管理水平,确保设施有效运行。同时,要做好工商业排水户污水纳管管理工作,严格排水许可制度,禁止超标工业废水进入生活污水收集系统。

(二)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各县(市、区)要组织编制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方案,明确水质监测指标(主要包括进水CODPH值、流量,出水COD、氨氮、总氮、总磷、PH值、流量等)和频率、主要工艺参数的调控范围及应对水质水量变化的对策;科学编制设备维修保养方案,合理配备运营维护管理人员,明确设备保养周期、修理周期及更新计划等,确保运行管理到位。

(三)妥善做好污泥消纳处理。各县(市、区)应结合实际编制污泥处理处置方案,积极推广垃圾焚烧发电厂、燃煤电厂、水泥窑等污泥垃圾协同处置方式,实现污泥减量、稳定、无害处置,避免二次污染。加大非正规污泥堆放点、污泥处理处置单位的排查整治力度,坚决查处污泥非法转移、堆放、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各运营单位对污泥去向及最终消纳地点要做好记录,污泥处置单位对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及其副产物的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和定期报告,相关资料至少保存5年。生态环境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管。

(四)定期开展污水水量水质核算工作。各县(市、区)要加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行监管,按一厂一档要求建立运行管理档案和监督检查台帐。依据各乡镇常住人口数量、供水量及用水量,定期核算污水产生量。当实际污水收集量持续小于设计污水处理量的80%或大于120%时,以及进水COD指标持续低于100mg/L或大于300mg/L时,应组织开展系统排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确保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稳定运行。

(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保障机制。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运营单位建立健全各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度,加强污水处理技术和运营管理培训。各运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范污水处理设施等密闭空间作业,确保管理、操作和维护人员熟练掌握处理工艺、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要求及技术指标。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制定厂(站)区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抢险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

(六)健全完善检测化验制度。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健全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水质、水量和污泥的取样、检测和化验制度。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监督监测力度,对纳入监督范围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实行季度通报制度。各运营单位应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进出厂(站)水质进行检测,每月将检测结果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对不达标排放污水的乡镇污水处理厂(站)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强化工作保障

(一)实施市级运营奖补。市级运营奖补政策暂定3年(2021—2023年),由市城管执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考核奖补工作,对投入运行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开展在线监测考核。依据管网维护质量情况(主要参考进水COD浓度评判)、出水水质达标情况(主要参考出水COD浓度、氨氮、总磷等指标评判)、处理水量(按处理成效评判)等因素进行年度考核,由市级财政对运营维护较好的处理厂(站)给予一定的运营奖补。具体奖补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

(二)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各级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城镇排水)、水务(水利)等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积极争取中央、省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整合水环境治理、中心镇建设等各类资金,用于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争取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降费政策支持。

(三)严格考核监督问责。按照市级组织、部门推动、属地实施的责任体系,市城管执法局会同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制定督导工作方案,建立红黑榜通报机制,并纳入县(市、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是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要配合做好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及污水收费等相关工作。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每年底前应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报告本年度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情况。各级相关部门将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列为污染减排考核和评选生态县城、文明城镇、园林城镇、卫生城镇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履职不到位、设施维护运营管理状况不佳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附件:1.达州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22021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清单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930

附件1

 

达州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任务事项

任务内容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及要求

1

明确目标要求

确定运维主体

县域范围内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原则上采用打捆招标或委托方式确定一家符合条件的运营主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筹备组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2

完善运行机制

明确责任主体

对所辖乡镇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确定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加强对乡镇污水处理厂的统筹管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筹备组

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3

建成并投入运行(试运行)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及时完成综合竣工验收(单位工程验收、设备安装工程单机及联动试运转验收、交工验收、环保验收、污水处理工程竣工验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筹备组,市级相关部门

2021年12月底

4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试运行一年后,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评估,合格后投入正式运行,并及时向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城管执法局报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筹备组,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

2022年12月底

5

强化专业管理

对建成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行专业化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筹备组

每年培训不低于1次

6

严格遵照国家行业标准加强污水处理技术和运营管理培训

各运营单位

每年培训不低于2次

7

完善运行机制

完善监管设施

全市所有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完成流量计安装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筹备组

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8

设计能力在500吨及以上的完成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安装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筹备组

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9

设计能力在500吨以下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完成工况视频在线监测设备安装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筹备组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10

完善以县级为基本单元的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筹备组

2022年底前完成

11

完善保障机制

将由政府负担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筹备组

长期坚持

12

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对集中供水的乡镇,依法依规按程序征收污水处理费。排污单位或个人缴纳的污水处理费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筹备组,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13

制定污水处理费的管理制度,完善收缴、核定、拨付机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筹备组,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底前

14

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环保意识,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筹备组,市生态环境局

长期坚持

15

加快推进污水处理收费工作的落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筹备组,市发展改革委

2022年底实现污水处理收费100%

16

加强维护管理

加强收集管网运行维护

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推进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1〕9号)要求,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筹备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底力争完成312公里污水管网新建和改造任务

17

编制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安全运行及维护方案,明确管道、检查井和排放口等部位的巡查周期和维护要求,及时解决淤堵、损坏、泄漏、溢流等问题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筹备组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18

做好工商业排水户污水纳管管理工作,严格排水许可制度,禁止超标工业废水进入生活污水收集系统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筹备组,市城管执法局

长期坚持

19

加强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组织编制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方案,明确水质监测的指标(主要包括进水COD、PH值、流量,出水COD、氨氮、总氮、总磷、PH值、流量等)和频率、主要工艺参数的调控范围及应对水质水量变化的对策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筹备组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20

编制设备维修保养方案,合理配备运营维护管理人员,明确设备保养周期、修理周期及更新计划等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筹备组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21

妥善做好污泥消纳处理

结合实际编制污泥处理处置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筹备组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22

开展非正规污泥堆放点和污泥处理处置单位的排查和整治,查处污泥非法转移、堆放、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筹备组

长期坚持

23

加强维护管理

妥善做好污泥消纳处理

运营单位对污泥去向及最终消纳地点应做好记录,污泥处置单位对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及其副产物的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和定期报告,相关资料至少保存5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筹备组,各运营单位、污泥处置单位

长期坚持

24

加强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筹备组,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

长期坚持

25

定期开展污水水量水质核算工作

按“一厂一档”要求建立运行管理档案和监督检查台帐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筹备组

2021年10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更新完善

26

依据各乡镇常住人口数量、供水量及用水量,定期核算污水产生量。当实际污水收集量持续小于设计污水处理量的80%或大于120%时,以及进水COD指标持续低于100mg/L或大于300mg/L时,应组织开展系统排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确保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稳定运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筹备组

长期坚持

27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保障机制

指导运营单位建立健全各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度

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28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范污水处理设施等密闭空间作业,确保管理、操作和维护人员熟练掌握处理工艺、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要求及技术指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筹备组,各运营单位

每年培训不低于2次

29

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制定厂(站)区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抢险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

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各运营单位

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30

加强维护管理

健全完善检测化验制度

健全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水质、水量和污泥的取样、检测和化验制度

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各运营单位

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31

加大监督监测力度,对纳入监督范围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实行季度通报制度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筹备组,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

长期坚持

32

对不达标排放污水的乡镇污水处理厂(站)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筹备组,市生态环境局

长期坚持

33

强化工作保障

实施市级运营奖补

对投入运行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开展在线监测考核

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2021年至2023年

34

依据管网维护质量情况(主要参考进水COD浓度评判)、出水水质达标情况(主要参考出水COD浓度、氨氮、总磷等指标评判)、处理水量(按污水厂处理成效评判)等因素进行年度考核,制定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运营补奖办法,对运营维护较好的处理厂(站)给予一定的运营奖补

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35

对工作履职不到位、设施维护运营管理状况不佳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筹备组,市级相关部门、市委目标绩效办

 

附件2

 

 

2021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清单

责任单位

三推计划任务数

2021年计划开工数

实际开工数(截至8月底)

未开工项目

2021年计划完工数

实际完工数(截至8月底)

未完工项目

备注


市本级

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

2

0

1.石龙溪至吴家沟水厂截污干管工程

2.金龙大道雨污管网改造工程

 

 

 

 

市城投公司

3

1

2

金龙大道拓宽改造污水管网工程

2

0

1.塔坨至金龙大道沿线生活污水管网工程

2.塔坨片区市政生活污水管网工程

2个项目为2020年开工项目

市发展公司

6

2

6

 

4

4

 

4个项目为2020年开工项目

市交投集团

1

1

0

双城一线金河大道污水管网工程

 

 

 

 

达州宏义集团

1

1

0

重石片区污水管网工程

 

 

 

 

达州水务集团

5

5

0

1.达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韩家坝至州河大桥截污干管工程

3.达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4.404至文家梁截污干管修复工程

5.第二污水厂中水回用工程

 

 

 

 

市国资公司

1

1

1

 

1

0

秦巴物流园区道路工程配套污水管道工程

 

县(市、区)

通川区

17

17

15

1.环城好一新安置房污水管网工程

2.徐家坝至石龙溪截污干管工程

15(1)

12(0)

1.柳家坝农科院办公楼污水管网工程

2.环城好一新安置房污水管网工程

3.青宁镇岩门聚居点雨,污管网改造工程

含1个运维管护项目


达川区

15

13

6

1.达川区双庙镇场镇污水管网工程

2.达川区曹家梁社区生活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3.达川区双庙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4.达川区景市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5.达川区福善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6.达川区平滩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7.达川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平台建设工程

6(1)

1(0)

1.达川区曹家梁社区生活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2.达川区双庙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3.达川区景市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4.达川区福善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5.达川区平滩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含1个运维管护项目


万源市

3

2

1

万源市城区排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

(1)

(0)

 

含1个运维管护项目


宣汉县

36

15

13

1.天生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2.毛坝镇污水支管网改造工程

9(1)

0(0)

1.宣汉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升级工程

2.南坝镇新建污水管网工程

3.南坝镇新建污水管网工程

4.芭蕉镇新建污水管网工程

5.土黄镇新建污水支管网工程

6.清溪镇新建污水支管网工程

7.庙安镇新建污水支管网工程

8.清溪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9.厂溪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含1个运维管护项目。南坝镇新建污水管网工程实际为2个项目同一个名称


县(市、区)

大竹县

5

5

1

1.大竹县益康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升级工程

2.大竹县观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3.大竹县观音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4.大竹县欧家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渠  县

3

1

1

 

(1)

(0)

 

含1个运维管护项目


开江县

3

3

3

 

(1)

(0)

 

含1个运维管护项目


高新区

11

0

9

 

1

1

 

9个项目为2020年开工 项目


合计

 

112

69

58

26

38(6)

18(0)

20(6)

括号内代表6个管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