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时间:2022-05-31 14: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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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5月26日,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出台我市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该支持性政策如下:
达州市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企业,可按规定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期间,缴存职工可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缴存单位不能连续正常发放工资,导致资金困难或因受疫情被隔离人员,或者因参加抗击疫情工作不便按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可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由该中心审核同意后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此通知出台前,已因公积金贷款逾期被公积金中心冻结缴存帐户的职工除外)。
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至每年20000元,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以上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时限至2022年12月31日。(廖晓梅 蒲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