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认真研究吸纳各方意见基础上,形成《达州市支持“市级重点中心镇”改革发展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至8月21日,为期7天。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网络邮箱等方式提出意见。修改意见请发至214404818@qq.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达州市支持“市级重点中心镇”改革发展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4日
附件
达州市支持“市级重点中心镇”改革发展
激励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突出重点,示范引导,注重实效,辐射带动”的原则,推动要素向中心镇集中、项目向中心镇集聚、力量向中心镇集结,全面提升中心镇建设品质,引领带动全市小城镇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达州市范围内的“市级重点中心镇”命名镇和候选镇。
第三条 对“市级重点中心镇”命名镇在资金奖励方面给予支持。以三年为培育建设期(2023—2025年),市级财政给予每个通过考核命名的“市级重点中心镇”不超过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市级重点中心镇”改革发展奖励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市级奖励资金额度匹配专项资金。市级安排的奖励资金统筹用于“市级重点中心镇”命名镇的规划编制、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产镇融合发展等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分号前为牵头单位〕
第四条 对“市级重点中心镇”命名镇和候选镇在建设用地计划方面给予倾斜。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市级重点中心镇”命名镇和候选镇依法依规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市级重点中心镇”命名镇和候选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及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统筹安排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在培育建设期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新增的建设用地指标30%优先保障“市级重点中心镇”命名镇和候选镇重大项目建设合理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
第五条 优先支持“市级重点中心镇”命名镇和候选镇申报国家、省级及市级各类项目资金,鼓励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整合涉农资金,并在每年按照不少于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涉农整合资金15%的比例,按照相关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专项用于支持“市级重点中心镇”命名镇和候选镇重大产业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市级重点中心镇”命名镇和候选镇建设发展,积极构建财政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民间资本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
第六条 建立健全“市级重点中心镇”命名镇和候选镇的权责清单和事权准入制度,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向中心镇延伸,将直接面向人民群众、乡镇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自然资源规划、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水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依法下放给中心镇。综合设置镇级行政执法机构,大力推进综合执法。〔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政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
第七条 中心镇培育建设建立“需求清单+政策清单+责任清单”双向认领机制,市级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牵头安排的专项资金、试点示范项目(有明确用途和性质等限制的除外)应优先向“市级重点中心镇”命名镇倾斜,每年支持“市级重点中心镇”命名镇申报1个以上试点示范项目,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集聚、环境风貌、文化传承、城镇治理提升工程等方面。〔责任单位:市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
第八条 注重提拔使用德才兼备、表现突出的中心镇优秀党政主要负责人,有的提拔后可根据工作需要继续兼任现职。市县双向交流干部注重优先向中心镇考虑。优先支持“市级重点中心镇”命名镇和候选镇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的引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
第九条 推行乡村规划师制度,建立综合性技术服务专家库,为“市级重点中心镇”命名镇和候选镇改革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
第十条 强化培训提能,每年定期对“市级重点中心镇”命名镇和候选镇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规划建设、文旅融合、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管理及技术人员开展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