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和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部门,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园区建设部门,有关企业:
为做好我市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和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延续工作,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审发〔2024〕158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局核发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和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2024年9月1日起可向我局申请资质延续。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和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申请资质延续。
二、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我局不予受理,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
三、已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业作业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不予延续。
四、申请我局核发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和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延续的,企业净资产和技术负责人及技术装备、注册执业人员、职称人员、技术工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等级资质标准要求。企业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及资质标准有关要求提交资质延续申请,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对承诺内容负责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企业可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直通市州—达州市-市本级-直通部门—市住建局—法人服务—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施工资质延续,点击进行申报。
六、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报告;
(三)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
明);
(六)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
技能证书;
(七)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
能证书;
(八)法人承诺书。
企业在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时,不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和注册证书,由资质许可机关根据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关数据自行核查比对。可免上传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资质许可机关在相关政务服务平台上查询。不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材料,由资质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人员社保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采取电子化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方式。核准实行公示通告制度,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1)电子审查主要校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基本信息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是否一致;注册人员的数量、专业及等级是否满足资质延续相应标准要求等。如:申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或基本信息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不一致,则不能在系统中上报延续业务;注册人员的数量、专业及等级不满足申请延续资质相应标准要求,则不能在系统中上报延续业务;填报净资产未达到申请延续资质标准要求,则不能在系统中上报延续业务。(2)人工审查主要审查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数量及专业,厂房和技术装备等是否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申请延续资质对技术负责人有业绩要求的,申请企业需填报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
八、扩权县范围内的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延续,由扩权县结合实际,参照本通知规定办理。
本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