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9月第二批施工劳务备案决定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实行备案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审发〔2021〕19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形式审查,现将备案决定予以通告。
对通过备案制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监管核查,在取得资质3个月内组织对其开展动态核查。对不满足资质标准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质的企业,依法撤销其资质,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本通告中凡核查不属实的许可事项,自核查之日起一年内不受理企业此项行政许可申请。
有不法人员以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审批科、协会工作人员或亲戚、朋友等名义,向未通过的企业打电话、发信息,假借咨询帮忙之名敲诈收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我局声誉。我局在此严正声明:我局在办理企业资质申请、受理、评审、公示、打印证书等业务时,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资质申报的咨询、服务等活动或向申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企业对公示中的疑问应直接拨打我局审批科公开电话或到现场咨询,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或线索,应向我局举报(举报电话0818-2523182),或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