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2024年重点工作〉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4〕252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持续优化我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经研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业技术能力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原则及对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业技术能力评价遵循自愿参与,市场主体自愿选择使用评价结果的原则。有意愿参与评价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均可报名参加。
二、评价方式
本次评价方式采取评、考结合的方式,分值计算方式为“企业综合实力(65分)”+“笔试成绩(35分,答卷成绩×35%)”,满分100分。
三、评价内容
(一)企业综合实力(65分)
1.企业资格条件(50分)
评价标准:企业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佐证资料: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PDF格式)
2.过往业绩(10分)
评价标准: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每具有一个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代理业绩得2分,满分为10分。代理业绩按标段业绩计算,包含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设备采购、材料采购等标段。时间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出的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佐证资料:企业需提供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的招标公告的完整截图及网址。
履约评价(5分)
评价标准: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一个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履约评价结果为“好”或“满意”得2分,每增加一个加1分,满分为5分。项目按标段业绩计算,包含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设备采购、材料采购等标段。时间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的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平台中招标人反馈时间为准。
佐证资料:提供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的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平台中的履约评价截图及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PDF格式)。
履约评价结果为“好”或“满意”是指招标人通过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平台对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工作的总体评价及本项目任职的项目负责人的评价均为“好”或“满意”。
(二)笔试成绩(35分,答卷成绩*35%)
评价标准:笔试成绩=答卷成绩×35%,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人员:由企业自行选派1名本单位业务水平强的人员参加笔试,考试人员在考试当日须提供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身份证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学习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办法》、《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招标代理操作规程》、《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文件(2021年版)》、《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2023年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中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典型事例》
四、评价时间
(一)报名时间
本次评价报名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18时,参评单位需将报名表(详见附件2)盖章件发送至365150689@qq.com。
(二)佐证资料递交时间
本次评价佐证资料递交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18时,参评单位需将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365150689@qq.com。
(三)笔试时间及地点
本次评价笔试采用现场纸质答卷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评价结果运用
本次评价结果将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进行公示,供招标人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时参考。
六、有关要求
(一)参评单位对本单位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本次评价成绩作零分处理。
(二)参加考试人员需提前3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依次进行签到和身份核实,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试期间不得相互交流、使用通讯设备,一经发现,本次评价成绩作零分处理。
(四)本次评价不收取任何费用,不组织任何培训,各参评单位差旅费自理。
联系人:祁天佑,联系电话:0818-5907062、18200378295。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6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人 (姓名)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 (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单位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业技术能力评价的笔试,其评价结果及相关事宜,我方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专业技术能力评价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 字)
委托代理人: (签 字)
年 月 日
附件2
代理机构专业技术能力评价报名表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单位注册地 |
日常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