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能及工作:一是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事业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二是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责任;三是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职责;四是承担建立本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五是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六是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七是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八是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城镇建设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城市供水、排水、燃气、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市本级市政、环卫、园林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建监察以及城镇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的建设管理,指导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指导全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城镇防汛排涝工作,指导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九是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村镇风貌打造、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旧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十是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风景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十一是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十二是承担贯彻执行市级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推行,负责市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十三是制订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十四是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党群和纪检监察工作;督查督办全市重大决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及局党委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导行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十五是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六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属于政府一级核算部门。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34.2万元,系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34.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34.2万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3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7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建设规划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我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我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新型城镇化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各项规划编制专家评审工作、中建西南设计院咨询服务工作、市规委会专项工作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件: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