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813620--2014-0042 分 类: 预算/决算
责任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4-10-30 23:36:16
标 题: 关于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公开方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关于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13年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开展工作如下:一是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事业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二是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廉租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三是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职责。综合指导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城乡风貌打造,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的编制、修订、审查、报批和实施;负责管理城市测绘、城市勘察测量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并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四是承担建立本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及全省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组织制定工程建设的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和发布全市统一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五是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六是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制度的有关工作。七是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设防工作。八是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城镇建设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城建监察以及城镇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的建设管理,指导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指导全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城镇防汛排涝工作,指导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九是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村镇风貌打造、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旧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十是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风景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全市世界自然遗产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和设计方案审查。十一是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十二是承担贯彻执行市级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推行,负责市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十三是制订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市级建设民间组织的工作。负责指导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开展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十四是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党群和纪检监察工作;督查督办全市重大决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及局党委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导行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十五是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六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属于政府一级预算单位。其中下属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收入决算总额为2926.4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53.38万元,其他收入25.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47.23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2年增加1456.26万元。主要原因是包含了2012年结转结余的专项费用及2013年新增的数字地理信息平台专项费用。
  2013年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支出决算总额为1557.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医疗卫生39.4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1324.89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57.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3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368.71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2年增加1034.78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了2012年未支付的专项费用及支付了2013年数字地理信息平台专项费用。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建设规划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我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我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专项工作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39.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24.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市规委会专项工作、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新型城镇化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各项规划编制专家评审工作、中建西南设计院咨询服务工作等。
  (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57.12万元,主要用于散装水泥及新型墙材基金专项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32.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表一: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3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20141030\201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样表新.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