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主要职责为:宣传贯彻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对违反规划管理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涉及违法用行为由国土部门查处),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室内装饰装修业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负责城市燃气、给排水管理的行政执法,对县(市、区)城乡规划建设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业务。
(二)2015年工作计划:全力做好达州市通川区东城办事处、西城办事处、朝阳办事处、西外镇、北外镇、莲花湖管委会辖区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施工现场管理、装饰装修、散装水泥、房地产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并对达州市各县、市、区城乡规划建设的业务指导。力争达到“无违法建(构)筑物形成”工作目标,结案率达90%以上。
二、部门单位概况
我单位是达州市住建局下属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于2015年正式成立。机构人员情况:编制人数15人,实际在岗人员45人,无退休和临聘人员。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我队全部收入预算总额为302.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2.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02.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9.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7万元,专项支出68.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度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城市规划建设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专项支出,是用于办公楼维护、公务车运行及维护,公务接待、专项案件清理、办公设备购置、一线执法补助等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5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262.10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专项工作清理等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8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2.5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6万元。我单位是2015年新成立的单位,2014年无预算。
(一)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到相关业务单位考察学习、接受上级单位工作检查、友邻地市单位相互学习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6辆。
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2015年预算公开附表
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4.专项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达州市规划建设监察大队
2015年4月27日
E:\2015年财务信息公开\04规划建设监察大队预算公开\规划建设监察大队2015预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