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813620--2016-0080 分 类: 预算/决算
责任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6-05-30 20:57:55
标 题: 关于达州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公开方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关于达州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基本职能:宣传贯彻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对违反规划管理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涉及违法用地行为由国土部门查处),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室内装饰装修业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负责城市燃气、给排水管理的行政执法,对县(市、区)城乡规划建设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业务。

(二)2016年工作计划:全力做好达州市通川区东城办事处、西城办事处、朝阳办事处、西外镇、北外镇、莲花湖管委会、经开区辖区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施工现场管理、装饰装修、散装水泥、房地产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并对达州市各县、市、区城乡规划建设的业务指导。力争达到“无违法建(构)筑物形成”工作目标,结案率达90%以上。

二、部门单位概况

我单位是达州市住建局下属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于2014年正式成立。机构人员情况:单位实有人数44人,并于2015年招聘协勤人员30名,无退休人员。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我队全部收入预算总额为575.9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69.9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0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75.9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15.2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40万元,专项支出217.1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度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城市规划建设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专项支出,是用于办公楼维护、公务车运行及维护,公务接待、专项案件清理、办案设备购置、一线执法补助等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6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城乡社区支出523.67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等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1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9.2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万元。

(一)我单位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单位检查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6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执法、执勤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4.项目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E:\2016年预算公开\08监察支队\城建监察支队政务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