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813620--2016-0084 分 类: 预算/决算
责任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6-05-31 19:32:55
标 题: 关于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公开方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关于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能及工作:一是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供水与排水、燃气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行业管理职责;二是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住房制度改革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拟订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及住房保障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拟订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及规范性文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三是承担建立本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及全省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拟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和房屋建筑及部分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四是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房屋装饰装修市场管理和房屋测绘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包括抵押、租赁、交易、房地产销售)工作,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住房维修金归集、监督的责任,负责全市房地产企业、房屋测绘企业、拆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评估、经纪、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和房地产市场准入和清出工作;五是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责任;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监督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定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制度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和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建筑材料、制品的管理;六是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组织开展城镇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抗震设防工作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和设计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利用;七是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城镇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供水与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供水与排水、燃气等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指导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八是拟定全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全市世界自然遗产申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申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监督与管理工作;九是承担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十是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推广,推进墙体材料革新、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的责任;负责全市散装水泥的行政管理工作;十一是负责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全市建筑劳务输出工作;十二是指导监督全市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推行。负责市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十三是制订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职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建设系统行业协会工作;指导建设系统信访工作,督查督办信访案件。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十四是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组织、群团组织和纪检监察工作;督查督办上级组织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指定区域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十五是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六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于政府一级预算单位,现有在编人数41人,离退休85人。下属行政事业单位7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374.89 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10.4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64.4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74.8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94.1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3.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03万元,项目支出880.3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建设规划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6年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万元,用于信访维稳支出及招商引资活动的开支。

(二)城乡社区支出958.6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推进新型城镇化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棚户区改造工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三化”整治专项工作等方面支出。

(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2.35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墙体材料基金专项及散装水泥专项发生的宣传费、培训费等支出。

(四)节能环保支出82.72万元,用于空气质量专项经费及省级绿色建筑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2万元,用于农业专项激励资金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支出。

(七)医疗卫生支出26.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3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持平。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展新型城镇化事务、住房保障事务、“三化”整治工作事务、接待各部门检查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全部为轿车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推进新型城镇化、住房保障及棚户区改造、“三化”整治、扬尘治理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4.项目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E:\2016年预算公开\01市住建局\住建局-2016年预算公开表格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