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813620--2018-0139 分 类: 预算/决算
责任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8-02-13 00:41:01
标 题: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公开方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职能简介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供水与排水、燃气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行业管理职责;
  二是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住房制度改革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拟订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及住房保障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拟订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及规范性文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三是承担建立本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及全省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拟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和房屋建筑及部分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四是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房屋装饰装修市场管理和房屋测绘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包括抵押、租赁、交易、房地产销售)工作,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住房维修金归集、监督的责任,负责全市房地产企业、房屋测绘企业、拆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评估、经纪、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和房地产市场准入和清出工作;
  五是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责任;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监督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定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制度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和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建筑材料、制品的管理;
  六是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组织开展城镇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抗震设防工作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和设计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利用;
  七是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城镇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供水与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供水与排水、燃气等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指导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八是拟定全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全市世界自然遗产申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申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监督与管理工作;
  九是承担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是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推广,推进墙体材料革新、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的责任;负责全市散装水泥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一是负责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全市建筑劳务输出工作;
  十二是指导监督全市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推行。负责市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三是制订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职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建设系统行业协会工作;指导建设系统信访工作,督查督办信访案件。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是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组织、群团组织和纪检监察工作;督查督办上级组织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指定区域建设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是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实现新进展。全市户籍城镇化率提高1.3个百分点,达到32.85%。大力推进大竹省级宜居县城和试点海绵城市、渠县省级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建设,全市建成海绵城市3.2平方公里,建成地下综合管廊8公里。采取PPP模式全面推动193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棚改项目24个,开工建设住房1.5万套,建成1.48万套。培育形成省级特色小镇1个、省级试点镇3个,国家级传统村落1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3万户,土坯房改造3.3万户。
  二是推进中心城区建设取得新突破。发挥行业主导作用,统筹推进“双百”城市建设,牵头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到年底,建成区面积达到10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达到105万人。莲花湖湿地公园完成工程总量30%以上;凤凰山山前路西段在2018年春节前基本建成,东段完成工程总量85%;快速通道西段于4月底前实现通车,东段完成工程总量80%;野茅溪大桥主体工程完成工程总量40%;第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于5月全面投用;市第二水源建设、元九生态公园建设项目完成前期工作;加快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建设,启动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全年实现中心城区城市建设配套费收入8000万元。
  三是推进两大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深入落实《达州市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业持续健康发展十条意见》,编制完成《2018至2022年建筑业发展规划》,启动建筑产业园“起步区”建设。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55亿元,增加值130亿元,省外建筑业产值45亿元。经市政府同意后,继续推进公共租赁住房配建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分析与调度,推进房产市场活跃发展,严厉打击捂盘惜售、恶意炒房、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08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320万平方米。
  四是推动行业市场监管呈现新气象。建立全市建筑、房产、设计、监理等行业诚信体系,将信用评价与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等挂钩,实行失信者“黑名单”制度,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机制,杜绝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制定加强质量检测、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措施,逗硬实施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推动自身建设塑造新形象。坚持以党建工作为龙头,以建设团结型、开放型、业务型、效能型、廉洁型的五型机关为抓手,统筹推进自身建设。多措并举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素养、业务能力、法治水平和执行效力,务必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积极推行全部工作清单制管理,将各项目标任务实行月安排、月收账。推动建立网上政务服务和住建行业信息化建设,主动为政府性投资项目提供审批服务,所有审批事项在法定时限基础上提速50%以上。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努力打造一支清廉、务实、为民的住建干部队伍,展现住建部门良好形象。
  二、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于政府一级预算单位,现有在编人数42人,离退休85人。下属行政事业单位1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0797.74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466.6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凤凰山山前路5000万元,电梯加装补助经费1720万元,凤凰山和快速通道省级补助经费120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8年收入预算10797.7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082.74万元,占93.3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5万元,占6.6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8年支出预算1079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09万元,占4.62%;项目支出10298.65万元,占95.3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0797.74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466.6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凤凰山山前路5000万元,电梯加装补助经费1720万元,凤凰山和快速通道省级补助经费1200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82.74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5649.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68.2万元。主要是因为减少了OA办公系统建立相关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567.2万元,占79.32%;节能环保支出20万元,占2.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万元,占8.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2万元,占3.94%;住房保障支出35.6万元,占4.9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2018年预算数为407.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18年预算数为2.3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干部工作经费。
  3.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机关服务(03):2018年预算数为16.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经费。
  4.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工程建设管理(06):2018年预算数为21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经费。
  5.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监管(09):2018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经费、新型城镇化工作经费等。
  6.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9):2018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村镇建设、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建筑业发展和房地产转型升级工作经费等。
  7.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02)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01):2018年预算数为34.5万元,主要用于:编制全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宣传费等。
  8.节能环保支出(211)可再生能源(12)可再生能源(01):2018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绿色建筑、新型墙材推广工作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18年预算数为59.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18年预算数为4.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18年预算数为19.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18年预算数为8.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3.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18年预算数为35.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4.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4.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8.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我局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需要,增加了因公出国(境)学习交流、访问等内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增多、市场公车运行维护价格提升等因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建筑业发展和房地产转型工作调研、住房保障、新型城镇化和村镇建设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4.4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万元,减少3.8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机关服务(03):反映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工程建设管理(06):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监管(09):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0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01):反映城乡社区、风景名胜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211)可再生能源(12)可再生能源(01):反映用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指局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指局机关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2018年局机关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