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813620--2018-0143 分 类: 预算/决算
责任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8-03-28 19:06:58
标 题: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教育培训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公开方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教育培训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我单位职能职责主要从事建设行业的岗位培训、执业资格考前培训、继续教育、一线操作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大中专及本科学历教育工作、住建系统职工提升培训、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晋级专业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是省住建厅批准的二级建筑类培训机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认真落实好住建部《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大力抓好建设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计划完成建设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岗位培训600人。

  2.根据住建部《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开展好建筑工人职业培训,提高建筑工人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促进我市建筑技能实用型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计划完成建筑工人培训1300人。

  3.认真落实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加强对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和建筑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新知识、新理论、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和法律法规等知识的继续教育学习,计划完成建设类各类继续教育1500人。

  4.为全面提高全市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满足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申报职称和报考职业资格等的需要,抓好大中专本科学历教育在校学生的教学、教务等管理工作,计划新招生100人。

  5.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开展好其他人才培训工作,计划完成500人的其他短期培训工作任务,为我市建设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6.完成市住建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确保政令畅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教育培训忠为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全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正科级),预算级次为二级预算单位。人员编制数15人,现在在编实有人数14人,退休职工1人,内设股室两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教育培训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年初预算310万元,上年结转14.83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288万元增加了36.8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工资及经费等资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事业收入预算324.8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4.83万元,占4.57%;事业收入310万元,占95.43%。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32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10万元,占49.60%。;项目支出112.43万元,占34.61%。成本费用9万元,占2.77%;专项上解-政府调控资金27.30万元,占8.40%;上缴上级支出15万元,占4.6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无财政拨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我中心无财政拨款。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无。

  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多功能乘用车1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达州市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它属于事业单位的收入。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

  4.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其他成人教育支出(项):指为配合单位业务开展,针对成人的各项短期培训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的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2018年预算公开培训中心\2018年预算公开\建培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