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813620--2020-0147 分 类: 预算/决算
责任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0-05-07 19:46:38
标 题: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简介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供水与排水、燃气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行业管理职责;

  二是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住房制度改革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拟订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及住房保障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拟订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及规范性文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三是承担建立本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及全省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拟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和房屋建筑及部分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四是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房屋装饰装修市场管理和房屋测绘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包括抵押、租赁、交易、房地产销售)工作,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住房维修金归集、监督的责任,负责全市房地产企业、房屋测绘企业、拆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评估、经纪、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和房地产市场准入和清出工作;

  五是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责任;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监督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定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制度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和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建筑材料、制品的管理;

  六是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组织开展城镇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抗震设防工作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和设计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利用;

  七是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城镇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供水与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供水与排水、燃气等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指导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八是拟定全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全市世界自然遗产申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申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监督与管理工作;

  九是承担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是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推广,推进墙体材料革新、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的责任;负责全市散装水泥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一是负责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全市建筑劳务输出工作;

  十二是指导监督全市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推行。负责市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三是制订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职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建设系统行业协会工作;指导建设系统信访工作,督查督办信访案件。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是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组织、群团组织和纪检监察工作;督查督办上级组织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指定区域建设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是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重点工作

  一是着力提档升级,做强“两大产业”。

  1、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动“6+3”产业政策和《达州市推动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十条意见》落实,充分激活政策效能。抓好企业资质培育和升规入统,支持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做大做强。实施装配式建筑三年行动计划,制发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完成达州建筑产业园“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年内引进装配式建筑企业入园建成投产,全年生产装配式建筑部品构件5万立方米。支持企业以总承包、EPC等模式承接工程,向交通、水利、电力等产业链延伸。帮助企业“走出去”,大力拓展建筑行业省外市场。深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绿色建筑行动,全市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0%。

  2、推动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编制达州市城镇住房发展5年规划,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形成区域协调、结构合理的住房发展格局。积极有序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强化企业培育,支持骨干企业发展,推动外地企业在达注册。加大房地产企业数据入统力度,切实做到“应统尽统、规范入统”。发挥市房地产协会作用,促进行业协调发展。健全成品住宅审批、建设、监管机制,提升成品住宅品质。制定商业办公用房去库存实施意见,完善商品房分割销售管理制度,促进开展“商改住”、“商改租”工作。

  二是着力攻坚克难,打好“三大攻坚战”。

  1.打好房地产风险防控攻坚战。强化住房金融风险管控,严防企业出现投资停滞、资金断链、抽逃资金等风险状况和违法行为。强化房地产企业运行监测,防止出现市场大幅波动。加强市场运行监管,防止商品房销售市场乱象行为滋生蔓延。健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制,严格规范预售资金拨付程序。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过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并督促项目如期建成交付使用,防止形成“烂尾楼”、“劣质楼”。建立房地产市场风险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做好预前化解工作。加大执法检查查处力度。健全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督促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2.打好住建领域脱贫攻坚战。深化新村扶贫专项行动,健全常态长效推进机制。出台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加大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指导力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加快推进农村危房和土坯房改造,强化农村房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探索新夯土技术运用,提升乡村宜居水平。加强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实效。全力推进对口帮扶工作,补齐脱贫工作短板,提升脱贫工作成效,推动宣汉县南坝镇双柏社区完全达到脱贫退出标准,脱贫帮扶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3.打好住建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力整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事项和信访问题,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并如期销号。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下深水攻坚破难,坚决打好污水垃圾治理《三年推进方案》收官战。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垃圾设施建设,按期建成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宣汉县和开江县、渠县和大竹县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并投入使用。中心城区、县城、建制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0%、75%、50%。做好城市(县城)黑臭水体排查,到2020年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持续深入开展“工地蓝天行动”,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100%”的要求,建立严格的“红黄牌”奖惩制度和扬尘污染Ⅲ级应急响应机制,严格控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坚决遏制问题反弹。

  三是着力综合施策,抓好“七大重点工作”。

  1.着力抓好城乡统筹。突出中心城区带动战略,持续推进“五桥六路七大新区”后续建设,进一步拓展城市空间。支持县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新区高质量建设。深化和拓展“百镇建设”,以莲花湖风情小镇建设为重点,构建全市“1+40” 特色小城镇发展格局。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古村落”保护利用,积极培育传统村落和最美古村落。

  2.着力抓好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和提品质。大力实施城市(县城)排水防涝设施“补短板”工程,持续推动老城区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包装储备一批补短板项目,建成投用莲花湖水厂一期工程,推进周家坝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完成大竹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及开江县、宣汉县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能等工程。大力实施“厕所革命”行动。深入推进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宜居县城建设,积极开展“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完成中心城区老城区燃气管网两年改造计划,指导南城区实施燃气管网改造。推动城市(县城)开展“公园城市”建设,加快实施凤凰山生态公园、莲花湖生态湿地公园建设。有计划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治理,不断改善老旧小区品质。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

  3.着力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实事工作。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建成投用市委党校和全市廉洁法纪教育基地、市政务服务综合大楼、市中心医院业务综合大楼、野茅溪大桥、快速通道东段和凤凰山山前路东段等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应急备用水源等项目建设,全面启动新开工的民生实事工程建设。深入实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新三年计划,有序解决老旧小区增设电梯问题。强力规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秩序,成立达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建立智能化物业管理系统,培育示范企业和示范小区,不断提高物业管理工作水平。

  4.着力抓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牵头实施新三年棚户区改造计划,指导县(市、区)有计划推进棚户区改造,确保9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强化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建立完善“两清单、两机制、一公开”的住房保障机制,开展公租房和经适房专项核查,抓好通川区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抓好棚改成本控制和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协调做好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积极配合国家审计署审计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全面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

  5.着力抓好行业规范化管理。建立达州住建行业信息化管理平台,促进信息管理向全行业覆盖,向全社会延伸。加快推进住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完善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和监督体系。健全完善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达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办法》、《达州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做到行业管理有章可循。加强勘察设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信用管理。加大建设工程领域“打非治违”力度,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无证施工、无证预售、捂盘惜售、非法中介、违法分包以及围标串标、挂靠、转包、“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控制,严守建设工程质量“生命线”。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城市安全运行,开展城镇燃气、地下管网等市政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供水、排水水质检测,组织开展燃气行业应急演练,加强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监管,突出抓好老旧危楼结构安全和火灾隐患等排查治理,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系统重大安全生产风险。

  6.着力抓好住建领域改革稳定工作。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理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大力推行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为重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完善联合审查、告知承诺等制度,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提速60%以上,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时间压减至80个工作日内。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妥善化解一批信访遗留问题,杜绝信访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强力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处理,依法依规查处打击危害社会、扰乱行业管理秩序的典型案例,持续形成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压态势。

  7、着力加强住建系统自身建设。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实施“党建引领”工程,打造“住建先锋”党建品牌,深化“六个一”党建工作法,大力创建党支部标准工作法示范支部,力争创建率达到50%以上。强化班子队伍建设,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鲜明“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强化人才引进和教育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务实、锐意进取、勤政廉洁的住建干部队伍。加强能力建设,持续深化“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开展定目标、定内容、定方式、定考核的“四定”学习活动,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对住建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习近平对四川工作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住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夯实推动住建工作质量发展的能力基础。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政风行风专项整治年”活动,推进政风行风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满意的问题,提高群众对住建部门政风行风满意度。加强廉政建设,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强化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廉政监督,保持执纪问责高压态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完善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规范执法监察行为,突出执法成果运用,确保各项工作依法合法。加强机关运行管理,科学推进目标绩效管理和检查督查工作,规范做好财政资金预算管理、机构编制、绩效评价、国有资产管理,健全完善内控管理制度,统筹强化机要保密、文电办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网络信息化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于政府一级预算单位,现有在编人数41人,离退休87人。下属行政事业单位1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等。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1921.9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24.1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金额减少4.4万元,上年结转金额2019年比2018年增加了1128.5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收入预算11921.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211.3万元,占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4.0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0.6万元,占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96%。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支出预算119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5.3万元,占4.49%;项目支出11376.6万元,占95.43%;成本费用10万元,占0.0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921.9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1124.1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金额减少4.4万元,上年结转金额2019年比2018年增加了1128.56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0.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0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4410.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63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4.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7万元、其他支出2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0.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4.4万元。主要是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厉行节约,压缩机关运行成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4万元,占12.72%;卫生健康支出29.1万元,占4.10%;节能环保支出15万元,占2.11%;城乡社区支出539.4万元,占75.91%;住房保障支出36.7万元,占5.1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41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6.9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干部工作经费。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费。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监管(项):2019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经费、新型城镇化工作经费等。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3.5万元,主要用于:村镇建设、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建筑业发展和房地产转型升级工作经费等。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34.0万元,主要用于:编制全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宣传费等。

  7.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2018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绿色建筑、新型墙材推广工作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15.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休干部的退休费、津补贴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61.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3.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9.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9.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36.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减少。主要是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经费使用坚持厉行节约等因素。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建筑业发展和房地产转型工作调研、住房保障、新型城镇化和村镇建设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5.2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8.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档案存放密集架、专项工作委托业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选取2个部门预算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

  十一、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指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9. 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指用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7.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车运行维护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