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813620--2018-0010 | 分 类: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 ||
责任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18-02-12 19:43:33 | ||
标 题: |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091号提案办理情况(B)的函 | ||||
公开方式: |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全社会 |
周德君委员:
你在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的建议》(第091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深入调查,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深入推进实施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快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提升宜居宜业水平,根据全省城乡污水垃圾治理工作现场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我们于今年3月份起,开展了对全市城乡污水垃圾治理情况调查摸底等工作,并对照我市“十三五”生态建设、环境保护、重点项目等专项规划,结合环境保护相关要求,由我局牵头负责,收集整理各县(市、区)污水设施申报建设项目,会商发改、环保、水务等市级部门,起草了《达州市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7-2019)三年攻坚行动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建设任务、年度攻坚任务、投资估算和建设模式、保障措施、各地各部门具体职责等。经多次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和建议后,形成送审稿并呈报市政府审定。
6月1日,市政府召开第13次常务会议,审定了《达州市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7—2019)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其中明确,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含新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的主体责任为各县(市、区)政府。按照有关程序,即将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至各地各相关部门实施。各县(市、区)政府结合实际,还将细化具化本地区城乡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确保城乡污水治理早见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启动三年攻坚方案,主动会同发改、环保、财政和城乡治理办、政府督查室等市级部门单位,加大对各县(市、区)政府的督促指导检查力度,强力推进全市城乡污水设施建设,切实抓好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坚决打好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的攻坚战、歼灭战。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住建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25日
主办单位: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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