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813620--2018-0011 分 类: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责任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8-02-12 19:57:14
标 题: 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098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098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杨仁明委员:

你在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的建议》(第098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深入调查,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全市已申报成功的古传统村落现状

近年来,通过我们的主动申报、积极争取,目前,通川区金石镇四凡村、万源市的大竹镇钟楼坪村、渠县贵福镇寺垭村等21个村列入省级传统村,达川区石桥镇鲁家坪村、通川区金石乡金山村、大竹县童家乡童家村、宣汉县庙安乡龙潭河村、宣汉县马渡乡百丈村、万源市秦河乡三官场村等6个列入部级传统村落。

二、古传统村落保护管理实施情况

(一)抓好专题调查。2013年,市文体广新局在全市范围内对传统村落开展了专题调查,调查登记有价值的古村落、古民居、代表性的古建筑110处,特别发现了一批具有典型的川东北特色民居,如达县木子乡谢家大院、大堰乡中坝沟民居群、沿河乡中西合璧的民居建筑;万源市大沙乡何家院、虹桥乡孙家河村井坝民居群、丝罗乡邓徐坝村红河坝杨家院;渠县板桥乡立石村张氏宗祠、涌兴镇三元村覃氏宗祠、汇东乡山青村曾家祠堂、三汇镇重石村蒲氏宗祠、土溪镇石千村赵氏宗祠;宣汉县红峰乡千山村庞氏宗祠、毛坝镇冒尖村姚氏宗祠;开江县广福镇石板滩村黄家院等等。

(二)抓好任务落实。为了将传统村落保护好,传承好,切实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我局报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达州市新村建设扶贫专项方案》(达市委办发〔201573号),对古传统村落进行保护进行了工作布署。我局联合市农工委、市规划局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印发达州市新村建设扶贫专项方案量化考核细则的通知》(达市住建发〔201610号),分别将省级、部级名录的传统村落纳入了2016年、2017年达州市新村建设扶贫实施方案,有力推进了村落的保护工作。同时,将在“十三五”期间分批次逐年对其余的传统村落实施保护工作。

(三)加强保护立法。201611月,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将《达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制定列入了2017年立法计划。该项工作具体由市城乡规划局牵头起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体广新局配合起草工作并参与对县(市、区)古村落的实地调研工作。《条例》共分七章,分别为总则、申报和认定、规划编制、保护与利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相关条规从传统村落定义、适用范围、保护利用原则,总体界定了传统村落的经费保障、公民权利及义务等相关要求,并对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能职责和义务作出明确规定等。

下一步,我们将挖掘和利用现有资源,结合传统村落自身历史文化积淀、发展空间、村庄布局、基础设施等,选择多样性的发展路径,避免格式化、同质化。积极发展休闲旅游、观光农业和文化创意产业,扶持培育精品民宿,融合周边景区、农业园区等,组团包装设计旅游线路和产品,推向市场,促进传统村落持续发展。同时,通过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专题报告等方式,面向社会和公众开展宣传活动,努力提升全社会的认同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调查、搜集、记录和保存与传统村落相关的文化符号,并整合人力资源,挖掘传统村落承载的文化内涵,把达州市现有的省级、部级传统村落保护好,对大量雕刻精美、风格独特、极具川东民居特色的传统建筑或民居院落积极主动申报省级、部级传统村落。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住建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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