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郎廷委员:
您在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物业管理的建议》(第142号提案)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深入调查,认真进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特别关心和大力支持!您的建议非常好,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考虑并加以采纳。
近年来,为加强和规范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我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就进一步规范我市的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的选聘、前期物业管理承接验收制度、首次业主大会业主投票权的确定、物业管理用房配置、物业管理费用解缴、物业管理区域维修服务、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犬只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的联系和沟通、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的维护、规范水电气等费用的收缴行为、加强房屋装饰装修行为的监督、推行规范化物业管理服务、保障节假日期间的物业服务、建立物管区域的交接及承接验收备案制度等16个方面做了明确的要求。同时,多次召开物业服务企业参加的专题会议,加强监督检查,专项整顿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查处物业服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提高物业服务行业的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深入调研,抓好相关制度拟定
根据《物权法》、《建筑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我局已草拟了《达州市物业管理实施意见》、《达州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达州市优秀住宅小区、商业大厦、特种物业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目前,《达州市物业管理实施意见》已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正在按程序上报。在借鉴我省其他市、州物业管理工作先进经验和具体做法的基础上,我局正准备草拟《达州市物业竣工验收承接查验实施细则》、《达州市物业服务招投标实施细则》、《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物业维修项目的界定细则》和《达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规范运行作细则》等细则。
二、明确要求,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一是明确物管工作中相关职能部门、开发企业、物管企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各主体的职能职责,市住建局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市房管局、达川区住建局分别承担中心城区物业管理日常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市城建监察支队负责物业管理的处罚工作;二是构建市、区(街道办事处)、社区“三位一体”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换届工作;三是以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三、加强培训,抓好物管队伍建设
组织我市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到四川省物业管理工作做得好的城市参观学习,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全市范围企业的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开展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物业专业人员管理。从注册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管理和物业管理员从业资格管理两个层次,建立职业资格制度,储备人才,造就一支懂经营、善管理、精业务、守道德的专业人员队伍,全面提升我市物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素质,促进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履职尽责,高效规范物业服务
一是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拆除防护栏(网),并在各小区积极宣传防护栏拆除的目的意义。二是督促物业企业严格遵守服务合同,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让业主明确消费,透明消费;三是提升爱岗敬业、微笑服务、礼仪服务、个性化服务,物管小区公共秩序、环境卫生、小区绿化等管理得到有效改善,公共场地、公共设施、设备、消防等的巡察、维护、养护得到了加强。
五、加强宣传,引导企业健康发展
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等种形式,宣传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优秀住宅示范小区、优秀物业服务企业的宣传和报道,在媒体上扩容和充实“物业管理”专栏内容,定期宣传〈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物业管理方面的知识、解答业主提出的有关问题、刊登物业管理方面的典型案例、曝光服务质量差、投诉多、信用记录不良且信用分值低于60分的企业。引导广大业主正确认识和对待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树立消费观念,及时缴纳服务费用,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促使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服务,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