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胜勇等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建议》(第150号提案)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深入调查,认真进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住建工作的特别关心和大力支持!你们的建议非常好,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考虑并加以采纳。
一、抓好调查摸底工作
按照今年2月10日市政协委员民主质询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反馈信息等相关情况,我局及时专题会议,做好市本级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调查摸底工作,向房产开发企业、社区等发放《市本级未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建设项目情况统计表》,设立受理电话,通过报刊、网络等收集相关情况和资料,目前,正在汇总相关情况,分析原因,提出下步解决措施和建议。
(一)“翠屏大厦”办证情况。“翠屏大厦”于2009年4月办理了初始登记(大证),于2009年9月陆续办理了部分分户产权证(其中:住宅103套,商铺:177户),现住宅和商业分别剩余3538.23平方米、6481.48平方米未办理分户产权证。经我局工作人员的调查了解,该楼盘剩余部分开发商(四川省巨全建工有限责任公司)尚未缴纳相关税款和维修基金,也未到我局申请办理剩余部分业主的分户产权证。
(二)“康郡”项目情况。“康郡”项目位于通川区彭家湾下院,由四川瑞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分A、B幢,2010年12月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并对外预售。经查,目前该项目因尚未完善房屋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房产大证)的前置必备要件尚不齐全,故尚未向我局提起办证申请。
(三)“永红世嘉”项目情况。“永红世嘉”项目位于通川区永红村达州军分区第一干休所,该项目分1、2、3幢。“永红世嘉”3#楼由四川瑞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2010年5月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并对外预售。经查,该项目3#楼因尚未完善房屋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房产大证)的前置必备要件尚不齐全,故尚未向我局提起办证申请。另,该项目1、2幢于2015年元月申报商品房预售,目前工程尚在建设中。
二、加快推进房产办证工作
(一)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将市本级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和房屋产权证办理难问题调查摸底收集的相关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汇报,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
(二)做好解释宣传工作。一是向购房人宣传房产登记原则,根据《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权属的登记是依申请而受理的行为。只有申请人将相关的房屋登记办证资料提交给房管部门,向房管部门提出房屋登记申请时,房管部门才能启动房屋登记工作程序。二是保障购房人权益保护。购房人可与开发商联系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购房人可依据《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购房人与开发商所签订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住建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