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813620--2021-0149 | 分 类: | 预算/决算 | ||
责任部门: | 发文日期: | 2021-05-06 17:54:54 | |||
标 题: |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按照2020年预算相关文件规定,现就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作如下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简介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编制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拟订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市住房保障规章制度并指导执行,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指导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全市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商品住宅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4.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责任。综合指导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
5.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
6.承担指导城市、乡镇场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全市城镇建设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设。指导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7.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责任。指导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园林绿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园林城市、城市公园建设。组织实施城市绿化设计方案审查工作。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划定城市“绿线”并监督管理。
8.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和组织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传统村落保护。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9.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的责任。拟订建筑节能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减排。
10.指导全市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推行。负责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项目“代建制”工作。
11.贯彻执行行业领域涉及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管理政策,指导行业系统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指导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组织开展行业计划财务工作。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
12.拟订全市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行业人才培训。指导全市行业系统行政处罚工作。指导行业社会团体工作。指导全市行业系统信访工作,督查督办信访案件。
13.指导全市行业系统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全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业系统“放管服”工作。
14.承担市本级赋予的工作职责任务。
15.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重点工作
一是用力推动城市空间扩容。发挥统筹协调职能,持续推进“五桥六路七大新区”建设,进一步拓展城市空间,确保年底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130平方公里,人口达130万。加快莲花湖湿地生态修复综合治理、达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达州市城镇污水处理信息化监管平台平台及指挥中心建设等在建项目进度。加快梓潼路接龙泉路道路、汉章街西延线等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如期开工建设。统筹抓好综合管廊、城市路网、公园绿地等市政设施建设。
二是用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支持县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新区高质量建设,5个县城建成区面积、人口力争达到“双110”;继续做好大竹宜居城市海绵城市、渠县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深入实施百镇建设行动,做大做强中心镇,力争扩面新增5个省级试点镇。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古村落”保护利用,积极培育传统村落和最美古村落。
三是用力推动建筑产业做大做强。用好用活用足《达州市推动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十条意见》、6+3产业等优惠政策,激活发展活力。加快市场主体培育,在资质升级、经营范围增项、企业入统、重点企业扶持上发力,全年新增资质企业100家,新增入统企业100家,重点扶持建筑企业30家。完成达州建筑产业园“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引进装配式建筑企业入园建成投产,加快完成“三类500强”企业投资项目任务目标。
四是用力推动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制,因地制宜编制实施“一城一策”工作方案,出台用好《中心城区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确保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十二条政策措施》《中心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持续发展九条政策措施》,积极有序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推动住房保障体系与住房市场体系有机衔接,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住房供给与土地供应、金融投放的联动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强化企业培育,支持骨干企业发展,推动外地企业在达注册。
五是坚决打好房地产市场风险化解攻坚战。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重点挖掘存量房源增加有效供应,支持个人出租住房,鼓励发展长期租赁住房。加强市场运行监管,强化预售许可、销售现场、销售广告、网签备案及房地产经纪机构规范化管理,坚决防止商品房销售市场乱象行为滋生蔓延。切实推进住房租赁中介乱象、物业管理秩序乱、服务质量不高等关系群众利益的问题整治。加大问题楼盘的处置力度,切实解决办证难、逾期交房、楼盘烂尾、安置群众长期未还房等实际问题,坚持“一盘一策”,强化工作举措,逐步分批化解。
六是坚决打好住建领域脱贫攻坚战。加快推进农村危房和土坯房改造,强化农村房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和技术指导,确保农房质量安全。加强“回头看”“回头帮”,压实问题整改责任,深度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巩固脱贫成果。锁定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对标贫困村脱贫退出和贫困户脱贫标准,全面梳理相关目标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开展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6月底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农房建设任务,其他改造对象危房改造任务按时完工。
七是坚决打好住建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力整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事项和信访问题,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并如期销号,巩固治理成效,同时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垃圾设施建设,加快完成省三推以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全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力争城市、县城、建制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50%以上。
八是突出抓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制定出台《达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分批进场方案》等,指导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房地产、物业服务、公园管理、建筑施工等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递增人员、递增施工量。深入分析研判疫情对经济运行的影响,分区分级推动企业和项目有序复工复产。
九是突出抓好城市更新。持续抓好国家审计署发现问题整改,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全面推动棚改工作落地落实,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脏乱差棚户区,加快逾期未交付房建设和安置进度。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用好用活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全面启动实施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计划”。抓好物业规范化管理,制定出台《达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打造中心城区物业小区试点,加快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制机制。
十是突出抓好生态环境提质补短。抓好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大力实施城市(县城)排水防涝设施“补短板”工程。加快推进《达州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19–2021)》,持续推动老城区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全年完成中心城区雨水管网30千米,新增排污管网50千米,编制出台新《达州市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0–2022)》。要把完善城市功能作为重点,大力推动固废处置中心、应急备用水源等重点项目建设,建成一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能等工程,支持大竹海绵城市、渠县综合管廊城市建设。加快生态园林县城建设,打造绿色城市空间,构建“300米见绿、500米入园”的城市生态格局,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4%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九是突出抓好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建成投用野茅溪大桥、建筑产业园区起步区、北外通惠路和天泰南路、阳平路接马踏洞片区道路等项目,加快推进四城同创道路黑化及病害治理项目、深入实施“厕所革命”,强力整治中心城区“场镇路灯不完善”等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全力推进市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和无障碍设施整治建设,抓好市本级实施的13个配建养老服务用房和无障碍设施项目。深入实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计划,有序解决老旧小区增设电梯问题。
十是突出抓好行业规范化管理。加快构建达州住建行业信息化管理平台,促进信息管理向全行业覆盖,向全社会延伸。纵深推进住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健全完善行业规章制度,做到行业管理有章可循。加大建设工程领域“打非治违”力度,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无证施工、无证预售、捂盘惜售、非法中介、违法分包以及围标串标、挂靠、转包、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是突出抓好改革稳定工作。大力推行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为重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提速60%以上,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内。其中,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审批环节压缩至18个以内,审批时间压缩至70个工作日内。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管理,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纳入现有建设工程行政管理体系和项目审批流程,建立消防设计审查、设备检测、竣工验收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控制,严守建设工程质量“生命线”。要加强市区事权调整后各项工作的衔接,加快相关办理流程制度建立和管理的规范。
十二是突出抓好自身建设。坚持党的政治领导,严明党的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鲜明“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强化人才引进和教育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务实、锐意进取、勤政廉洁的住建干部队伍。推进政风行风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满意的问题,提高群众对住建部门政风行风满意度。要加强廉政建设,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强化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廉政监督,保持执纪问责高压态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规范执法监察行为,突出执法成果运用,确保各项工作依法合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包括市房产管理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其他事业单位8个,主要包括市园林处、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项目代建管理中心、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市城乡建设档案馆、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4289.2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63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应返额度较2019年减少7635.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收入预算4289.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575.4万元,占83.3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3.8万元,占16.64%。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支出预算42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4.6万元,占11.99%;项目支出3769.6万元,占87.89%;成本费用5万元,占0.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89.2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减少763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应返额度较2019年减少7635.9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3.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75.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938.1万元,商业服务支1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3.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3.2万元。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原属于林业局的园林绿化职能以及原属市消防支队工程建设消防验收职能划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增四城同创、园林绿化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三项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2万元,占10.4%;卫生健康支出28.6万元,占4.01%;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占1.4%;城乡社区支出564.8万元,占79.13%;住房保障支出36.2万元,占5.0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8.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22.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用于行政单位职离退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9.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2020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绿色建筑推广工作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96.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29.9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驻村干部、城市宣传工作经费。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2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费。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监管(项):2020年预算数为39.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经费、新型城镇化工作经费、房地产转型发展等。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73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园林绿化、村镇建设、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筑业发展、四城同创工作经费等。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36.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等支出。
公用经费7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预算减少。2020年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少3.4万元,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建筑业发展和房地产转型工作调研、住房保障、新型城镇化和村镇建设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3.5万元 ,与2019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底,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选取建筑业发展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2个部门预算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
十一、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指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9. 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指用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7.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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