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813620--2021-0037 分 类: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1-07-27 18:07:08
标 题: 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94号建议 办理情况(B)的函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94号建议 办理情况(B)的函

达市住建函〔2021〕466号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94号建议

办理情况(B)的函

赵健等代表:

你们在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主城品质的建议》(第094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建议市政府给予达川区土地指标平衡棚户区拆迁和建设资金需求”方面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意见是,按照“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指标配置方式,全市统筹土地指标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重大产业项目等重点项目用地需求。棚户区拆迁的资金需要多渠道筹集,在土地公开出让后土地收益地方留存部分可作为补充。加之,土地指标调整和管控的政策性法规性很强,需要辖区党委政府按相关程序报请市委、市政府,以及省自然资源厅研究确定,市级职能部门将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关于“建议对达川区老旧小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方面


去年以来,我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指导达川区包装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其中,2020年指导达川区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55864.0万元,涉及11个项目94个小区,争取到位老旧小区改造资金35251.0万元。今年上半年,指导达川区申报3批次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涉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2个、资金361674.0万元,目前已到位13692.0万元。同时,指导达川区申报发行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券64500.0万元,涉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9个,其中新达、天桥2个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债即将发行。下一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精神,我局将指导达川区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完善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推动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并按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9〕31号)等文件要求,督促达川区加快推进2020-2021年任务内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不断提高开工率、完工率和资金拨付率,以便更好地向上争取资金,从而减轻地方财政压力。

关于“建议开辟‘绿色通道’,优化达川区项目审批流程”方面

按照中、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和系统专项治理等工作要求,全市扎实组织“一网通办”百日攻坚活动,市行政审批部门依据法规进一步简化优化、并联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流程,进行有条件的容缺办理工程规划、土地预审等手续,在审批上力争做到“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省心办”。我局还结合行业实际,从今年6月起,以“严纪律、转作风、优服务、提效能、促落实”为主题,创新开展机关工作效能大提升行动,推行主动上门服务、延时延伸服务、个性专项服务等服务模式,力争住建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的即办事项比例达40%以上、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60%以上、按时办结率100%,推动行政审批效能明显提升。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住建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5日

(联系人:住房保障科 王祖宏 联系电话:2120529)

抄送:市委目标绩效办、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人大城环资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达川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