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凤凰大道376号
电话
0818-2413752
邮箱
时限
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利益受到侵害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投诉。
要件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材料。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人可以自己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承办机构。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七、处理流程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视情况分别做出以下处理决定,并向投诉人出具投诉审查结果告知书:
(一)符合投诉处理条件的投诉事项,决定予以受理,收到投诉之日即为正式受理;
(二)不符合投诉处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投诉人;
(三)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投诉,书面告知投诉人向其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八、投诉书范本
投诉书(参考格式)
一、投诉人: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附件: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注:
1.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投诉书应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3.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4.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5.投诉人可以自己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