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813620--2022-0090 | 分 类: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 ||
责任部门: | 发文日期: | 2022-08-24 16:19:09 | |||
标 题: | 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61号建议办理 情况(B)的函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刘津源代表:
你在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推进电动汽车充电桩进小区,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建议》(361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一是强化政策激励。2018年10月,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达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从规划背景、规划总则、发展基础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切实助力全市实现“双碳”目标。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19号)等文件,我局将结合达州实际,会同多个部门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厘清工作职责,切实保障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三是规范建设流程。我局将会同发展改革、经信等部门起草《达州市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流程》,进一步规范建设程序,提高行政效率,确保建设、运营的质量和安全。
二、关于“鼓励符合条件的充电运营商积极参与”的建议。
我市一直鼓励充电运营商等社会各界团体积极参与,充分发挥主动性,支持充电运营商按照“统建统管”模式开展干线电缆等供电设施改造,加强智能充电运用,切实推进全市绿色低碳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21年9月,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对《达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修订,同步出台《达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版)》,首次明确非机动车停车配比,并要求非机动车停车位结合规划方案合理确定位置,其车位占地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个。我局将对照相应技术规定要求,督促房产开发企业、物业企业抓好落地落实。
三、关于“推动小区电网改造”的建议。以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引导居民小区业主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条件允许情况下予以小区房屋数2%的配建比例进行充电桩建设。对我市的新建小区,严格按照规划设置比例和位置进行充电桩建设消防审查把关,最大限度的支持充电桩建设。主动协调消防、公安等部门,加大对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的专项整治力度,严查“飞线充电”“超负荷充电”等行为。在有条件的区域同步推进在相关充电站附近1公里范围内主要干道设置充电站指示标志,切实保障小区充电桩的用电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住建工作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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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3日
(联系人:房产科廖志刚,1998375865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人大城环资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
主办单位: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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