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813620--2019-0146 分 类: 预算/决算
责任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9-10-28 19:21:25
标 题: 四川省达州市2018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公开方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四川省达州市2018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供水与排水、燃气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行业管理职责。

  二是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住房制度改革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拟订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及住房保障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拟订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及规范性文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三是承担建立本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及全省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拟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和房屋建筑及部分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四是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房屋装饰装修市场管理和房屋测绘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住房维修金归集、监督的责任,负责全市房地产企业、房屋测绘企业、拆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评估、经纪、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和房地产市场准入和清出工作。

  五是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责任。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监督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定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和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建筑材料、制品的管理。

  六是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组织开展城镇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抗震设防工作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和设计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利用。

  七是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城镇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供水与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供水与排水、燃气等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指导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八是拟定全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全市世界自然遗产申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申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监督与管理工作。

  九是承担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是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推广,推进墙体材料革新、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的责任;负责全市散装水泥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一是负责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全市建筑劳务输出工作。

  十二是指导监督全市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推行。负责市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三是制订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职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建设系统行业协会工作;指导建设系统信访工作,督查督办信访案件。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是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组织、群团组织和纪检监察工作;督查督办上级组织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指定区域建设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是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住建厅的关心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 “12335”总体要求,坚持“以城为重、城乡统筹、项目支撑、行业管控”的“16字”工作思路,突出“117”的工作路径,着力建设五型机关,促进五方联动,广泛凝聚全市住建系统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务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发力。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2.75%,同比增长0.9%。完成项目投资25亿元,持续抓好“五桥六路七大新区”建设,重点推动莲花湖湿地生态公园、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等13个重大项目建设。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10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突破100万人,“双百”城市全面建成。5个县城建成区面积新增5平方公里,达到100平方公里,人口突破100万,渠县综合管廊建成5.2千米,大竹县建成海绵城市0.8平方公里。全年争取小城镇建设资金3200万元,完成“百镇建设”投资23.8亿元,占目标任务100%,就地就近吸纳农业人口2.03万人,占目标任务100%。达川区百节镇、宣汉县胡家镇成功创建省级特色镇,新增省级试点镇培育对象17个,城乡统筹力度明显加大。

  二是建筑房产两大产业贡献突出。两大产业对全市GDP增长贡献率达25.2%,拉动GDP增长1.5个百分点,对工业和服务业贡献分别达9.28%和27.6%,上缴税收突破40亿元,占全市税收总量的三成以上。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513亿元,同比增长28%,占全年目标100%,总产值位居全省7位;完成增加值165亿元,同比增长15%。新增建筑企业30家,达到416家。全面推进达州建筑产业园 “起步区”建设,积极引进企业落户园区。完成勘察设计产值4250万,开工建设达州市委党校项目等二星绿色建筑3个,绿色建筑开工面积503万平方米。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35亿元,同比增长18.79%,占年度目标的108%;商品房销售面积500万m²,同比增长23.05%,占全年目标100%。向上争取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奖补资金2967万元,增设电梯147个点178台,办理62台电梯补贴工作,补贴资金867万。

  三是民生实事工程加快推进。突出抓好中心城区八大民生实事项目,快速通道拓展项目西段已建成通车、东段已完成70%,凤凰山山前路西段已建成通车、东段已完成60%,建成投用断头路1.8公里。全市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开工15064套,占年度任务的100.06%;基本建成19841套,占年度任务的133.29%;公租房分配867套,占年度任务的125.47%。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开工26064户,开工率174.05%,竣工25804户,竣工率172.31%;农村土坯房改造开工41274户,开工率108.18%,竣工36877户,竣工率150.27%。城乡污水处理、公厕改造、乡村污水点等民生实事全面推进,建成污水网管111公里,全市307个乡镇中已建成51个、在建53个、开展前期工作110个,完成黑臭水体整治2个。统筹推进全市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新建厕所74所,改建厕所44所。开工建设乡村居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393个。

  四是行业管控水平整体提升。强力推动“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100%”落地落实。检查工地1730余次,曝光工地39个,移交项目行政处罚55件,约谈相关责任人60余人次。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记不良行为记录企业6家,创建省级标准化建筑工地10个。出台《达州市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的意见》,从14个方面防范化解房产领域风险。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治行动3次,整治各类问题897个,通报批评物业企业5家,扣减信用分值3家。启动老城区6条街道燃气管网改造,整改安全隐患85处,全市110家城镇燃气无一起安全事故发生。严格实行公开招投标,有力规范了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目前,市本级(含通川区)共完成161个标段的招投标监管,公开招标率达100%,节约国家投资17196.3万元。

  五是自身建设明显加强。树牢“党建最大政绩观”,制定党建清单,创新实施党建“六个一”工作法,积极创建党支部标准工作法示范支部,全面推行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召开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学习推进会,全年开展中心组学习15次,开展述学评学考学活动3次,与5家媒体签订合作协议。扎实开展“三个一活动”,排查梳理一级风险点6个,二级风险点41个,三级风险点31个,梳理508项行政权力,组织谈心谈话500余人次,干部任前谈话25人次,从严治党落地落实。重拳整治作风顽疾,开展“讲规矩、守纪律、转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提拔调整科级干部27名,轮岗交流5名。引进专业人才5人,其中,硕士以上学历3人。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全年学习各类法律法规20余部,一体化平台实时录入运行行权案件8917条,立案城乡建设违法违规案件124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14份,发出处罚决定书55份,罚款2240万元。统筹抓实住建领域改革,市建筑总公司改制、市检测中心改革有序推进,城投公司如期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挂牌成立。创新脱贫攻坚“一线党委会工作法”,全年筹集脱贫资金32万元,46户189人成功脱贫,双柏社区脱贫致富步伐明显加快。大力推进“放管服”工作,所有审批事项在法定时限基础上提速50%以上,实现办结率、并联审批事项一窗办理率、群众满意度三个100%。化解“香榭国际”、张乃文军转安置、蓝润十年城等11件遗留信访问题,特别是长达10余年的滨江明珠等遗留问题,房屋换签协议超过98%,问题已基本化解。

  二、机构设置

  市住房和城级建设局下属二级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

  纳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市房产管理局

  2.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3.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4.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

  5.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6.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7.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8.市城乡建设档案馆

  9.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10.市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9846.7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6406.34万元,增长122.0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交通运输、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分别增加9420.51万元、4937.01万元、1001.24万元。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976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63.45万元,占45.8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98.70万元,占54.1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与2017年相比,本年收入增加8493.61万元,增长75.37%,主要变动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49.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544.22万元。)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862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0.96万元,占4.09%;项目支出17865.3万元,占95.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与2017年相比,本年支出增加15347.53万元,增长468.09%。主要变动原因:基本支出增长13.58万元,项目支出增长15333.9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844.6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6406.35万元,增长122.0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交通运输、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分别增加9420.51万元、4937.01万元、1001.24万元。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9762.15万元,与2017年相比,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493.61万元,增长75.37%,主要变动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49.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544.22万元。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624.26万元,与2017年相比,本年支出增加15345.53万元,增长468.09%。主要变动原因:城乡社区、交通运输、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分别增加9420.51万元、4937.01万元、1001.2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89.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71%。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160.37万元,增长890.1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较2017年增加9148.7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89.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4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35万元,占1.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53万元,占0.28%;节能环保支出20万元,占0.2%;城乡社区支出4046.42万元,占39.71%;交通运输支出4937.01万元,占48.4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01.24万元,占9.83%;商品服务业等支出5.16万元,占0.05%;住房保障支出35.6万元,占0.3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189.4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50.35万元,完成预算100%。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59.4万元,完成预算100%。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4.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28.2万元,完成预算100%。

  4.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支出决算20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579.37万元,完成预算100%。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2.30万元,完成预算100%。

  (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17.0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支出决算40.00万元,完成预算80%,主要原因是:项目未执行结束。

  (5)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44.68万元,完成预算89.36%,主要原因是:项目未执行结束。

  (6)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763万元,完成预算43.48%,主要原因是:项目未执行结束。

  (7)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支出决算600万元,完成预算50%,主要原因是:项目未执行结束。

  (8)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2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支出决算4937.01万元,完成预算的98.74%,主要原因是:项目未执行结束。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支出决算1001.24万元,完成预算100%。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支出决算5.16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35.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8.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8.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0.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国外债务付息、国内债务发行费用、国外债务发行费用、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对企业补助、资本金注入、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费用补贴、利息补贴、其他对企业补助、赠与、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其他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5万元,完成预算52.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8.5万元的主要原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数少于预算数3.04万元,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少于预算数5.46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96万元,占20.6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42.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4万元,占37.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96万元,完成预算39.2%。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9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因公出国的情况。

  开支内容包括:2018年参加由市政府组织到韩国、日本等地考察城市建设工作。通过学习借鉴,认真吸取两国城市建设经验,并运用于达州实践,有力推动了达州城市建设。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用油等相关费用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专项工作、棚户区改造专项工作、推进新型城镇化专项工作、房地产业转型发展和推进建筑业持续发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4万元,完成预算39.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91万元,下降20.4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各项规定,反对铺张浪费。落实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公务接待清单等制度,严格审批,严控标准,公务接待费用得到有效的控制。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72批次331人次,共计支出3.5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迎接中央、省有关村镇建设、房地产业发展、建筑业发展、勘察设计、督促检查等方面检查指导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8434.84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6185.16万元,增长274.94%。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6185.1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0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0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0
预算单位 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执行数: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52万元,比2017年减少14.89万元,下降19.7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少于2017年的决算数。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商贸事务方面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指用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的基本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指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指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祝福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城乡社区、名声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称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化解除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以外的乡村其他公益性债务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1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是达州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二)机构职能。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工作职能主要包括住房保障、城市建设、房产市场管理、建筑业发展、建筑市场管理、勘察设计管理、村镇建设管理、中心城区部分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政府性投资非经营性房屋项目代建,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等工作,对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三)人员概况。2018年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党委班子成员9人,其中,正副局长4人,机关党委书记、行业工会主席、总工程师各1名,局党委委员兼市代建中心主任、市房管局局长各1名;调研员1人。内设科室11个,机关干部职工41人。直属单位10个,干部职工34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8年财政资金收入总计29844.6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762.1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082.4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8年财政资金支出总计29844.6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8624.26万元,年末结转支出11220.34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测算依据。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按照《达州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级部门2018-2019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和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结合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和2017年度各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对项目支出分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严格规范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通用项目与专用项目的支出边界和支出范围,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加强一般性支出控制力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禁超标准和范围支出。

  (2)目标管理。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规定时间内编制了绩效目标并报送达州市财政局。

  (二)专项预算管理。

  1.部门支出绩效

  (1)单位运转保障。总体来看,2017年基本支出和运转类专项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确保了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履行职能职责。2018年,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推进场面乡建设,做好优质服务、廉政高效化为抓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履行了职能职责。

  (2)三公支出。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5万元,完成预算的52.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8.5万元的主要原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数少于预算数3.04万元,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少于预算数5.46万元。从因公出国(境)看,经费支出1.96万元,完成预算39.2%。从公务用车维护看,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完成预算100%。从公务接待看,费支出3.54万元,完成预算39.33%。三公经费下降,表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3)单位节能降耗。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执行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制度,认真落实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措施,以创建“节能型单位”为引导,以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和建筑节能为突破口,以强化公共机构职工节约能源资源意识为着力点,以细化“节水、节电、节油、节支”制度、建立健全能源资源消耗台账为抓手,把节能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目标内容,加强日常监管,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较好完成了2018年节能工作目标。

  2.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2018年,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专项预算项目包括: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其他支出等方面,已按照专项资金性质,将专项资金发挥了应有的绩效效应。

  (2)目标完成情况。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进行项目决策。项目完成情况整体良好,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中期评估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部门预算中期调整相关要求,及时布置部门预算中期调整工作,对项目预算执行状况进行认真梳理,对财政部门清收预算资金,保证了预算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4.资产管理情况

  (1)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将全部资产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系统信息,动态监测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排专人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上报2018年国有资产报表等相关报告。

  (3)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情况。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时将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录入系统,完成资产报废新增、审批等工作。严格按照《达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达市财资产[2018]73号)规定配备新增资产,确保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保持一致。

  5.内部控制管理情况

  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立了较为健全的财务和内控管理制度, 2018年根据国家新出台的一系列经费管理办法,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先后出台了《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办法》、《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财政资金的相关要求执行,严格控制了各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开支标准,推进财务工作有序开展,有力保障了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达到了厉行节约的目的。2018年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未出现因内控制度不健全和执行不到位出现的廉政风险和重大责任事故。

  6.政府采购

  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执行财政的政府采购集中目录和分散采购的要求,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事项通过招标程序办理。设有专人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申请、调整以及采购网上的具体操作,执行情况良好。

  7.信息公开情况

  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要求及时公开了2019年部门预算,2019年9月按时按要求公开了2018年部门决算。

  8、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达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单位的专项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做到了单位和项目资金全覆盖。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18年,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升效能,较好地完成了年初下达的各项绩效目标任务。重点任务完成率100%,重点任务完成质量较好,时效指标完成较好。

  根据《达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达市财预[2018]49号)精神,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自评情况并结合年初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完成部门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得分99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从自评情况来看,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支出绩效水平较高,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降低了事业运行成本,促进了全市住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了城建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存在问题

  从绩效评价看,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支出预算和绩效评价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认识理解还不够深;二是有的项目指标量化不够;三是预算执行进度与财政要求进度尚有一定差距。

  (三)改进建议

  绩效评价是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8〕45号)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建议财政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优化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做到合理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确保预算执行更加科学高效。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市住建局2018年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