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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5-03-17 15:50:26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安站,各相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持续加强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监督管理,规范检测市场秩序和检测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现就2025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专项检查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市场行为和检测行为突出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压实建设、施工、监理及检测机构等单位质量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样品弄虚作假以及伪造、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检测行业法制化、专业化、信息化发展,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二、检查范围

(一)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

(二)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建项目(以下简称在建项目)。

三、检查重点

(一)市场行为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委托的检测机构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参建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不按照要求与检测机构签订书面合同及要求检测机构不按标准规范进行检测,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施工单位不按规定取样、制样、送检并建立台账,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监理单位未对检测计划(方案)审核、不按规定进行见证、旁站等行为;检测机构低价承揽或签订不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检测合同;检测机构及分支机构未按要求设置,无资质或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业务。

(二)检测行为

1.检测机构。未落实见证取样制度,未按标准规范开展检测活动;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套改原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信息或篡改、伪造原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未有效实施对检测分支机构的管理。

2.检测人员。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结论错误,或采用错误、失效的检测标准;因玩忽职守,在检测工作中出现失误,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检测原始记录数据与检测报告数据完全不符或检测报告无原始记录支撑。

3.检测档案。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未按年度统一连续编号;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随意抽撤、涂改;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未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的。

(三)检测信息化

施工现场检测未实行举牌检测,未按要求举牌及影像留置,检测位置不能追溯;未建立检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验室未安装视频监控或通过故意遮挡等导致不能反映实际实验室检测行为的;检测机构、在建项目未按要求全面启用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及时上传相关信息。

四、专项检查

(一)自查自纠(2025410日前)。各检测机构和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逐一对照,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报送至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属地检查2025510日前)。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照专项检查表中内容(附件1-2)对辖区内的检测机构(含分支机构)及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到位,并加强信用监管,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请于2025510日前完成,并将专项检查情况报告报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人:王莉,联系电话:0818-2160356,邮箱:516336776@qq.com

(三)市级督导检查(2025710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各县(市、区)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全市检测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并对上一年度检查出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对在建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抽查,原则上每家检测机构抽取不少于两个见证取样检测关联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充分运用市级检查专家库专业力量,精准打击检测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并严格按照《达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机构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给予信用扣分,对严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定的,纳入重点监控名单,并依法依规予以通报曝光、移送处罚、提级督办、限制执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督促参建各方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巩固专项检查质效,营造公平、公开的检测市场环境,保证工程检测数据真实可靠。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实际情况,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科学安排,明确专项检查工作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对建设单位不按要求与检测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取样、制样、送检;监理单位未对检测方案审核、不按规定进行见证、旁站;检测机构超资质承揽业务;不按规范标准开展检测;检测数据、档案不能溯源;现场检测痕迹不能与报告位置对应;未经检测出具虚假报告等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要重点检查。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调度和监督检查,按照专项检查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加快工作推进。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并加强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约束。对问题较多、管理混乱的检测机构要加强约谈提醒,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移送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处理。要强化行业监督管理,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四)严肃工作纪律。检查组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市委市政府十二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工作纪律。要依法依规开展检查,不得隐瞒、歪曲事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程序依法依规予以闭环管理。

 

附件1:2025年达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专项检查表(在建项目).docx

附件2:2025年达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专项检查表(检测机构).docx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317